永善法院:多措并举强执行 司法为民树公信
2015-01-04 14:48: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永善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张平)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不让生效法律文书成为“白条”,更好地服务群众,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最大限度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新思想观念,改变工作作风,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落实多项举措,着力解决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沟通协调”解难题。执行工作中,遇到疑难复杂的“骨头案”、“老赖案”,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村社干部协助参与执行,争取相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加强与金融、国土、民政、财政、公安、交警等多部门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多措并举惩“老赖”。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或逃避、躲避、转移、隐匿财产的“老赖”被执行人,法院依法采取查询、冻结、扣划、查封、搜查、录入黑名单、媒体曝光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充分保护权益人的合法权利,以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思想疏导和解结案促和谐。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同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与普法教育工作,着力做好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采取面对面、背靠背或借助外围力量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促使被执人主动履行义务,和解结案,促进社会和谐。

  司法救助暖民心。为落实法院关于执行案件司法救助精神,进一步关注民生、贴近群众,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过程中,对家庭困难、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经济收入的困难当事人,积极采取司法救助措施,真正起到扶贫济弱、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执行工作宣传报道,让社会公众和当事人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和通过到村社、田间地角、当事人家中进行法律宣讲、执行和解等方式宣传执行工作,向新闻媒体、报刊、网络等进行执行信息宣传报道,达到执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全方位的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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