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法院“五个强化”拓展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能
2014-12-12 15:38: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曲靖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周燕群) 人民陪审工作是法院的重点工作,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立足实际,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人民陪审员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超额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总数113名,实现一线办案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比例达1:2.35;强化经费保障,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60余万元;陪审参执作用进一步发挥,截止2014年12月9日,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637件,占普通程序的73.56%,参与执行427件,占39.17%,参与调解、送达1300余件次。
为进一步延伸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罗平法院先后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人民陪审员经费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以“五个强化”拓展人民陪审工作职能。一是强化分类管理。把人民陪审员细分为跟班陪审员与一般陪审员,有固定收入的陪审员与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陪审员,城区陪审员与乡镇陪审员,根据不同的类型,规范相应的工作职责、执行相应的经费补助标准。二是强化委托调解。结合部分人民陪审员同时兼任人民法院的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情况,根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及人民陪审员工作实际,规范人民陪审员接受委托调解工作制度,人民陪审员接受法院委托调解并结案的,每件给予200元的补助。三是强化信访化解。人民陪审员具有较强的人民性、司法民主性、广泛性与代表性,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信访化解中的作用,明确人民陪审员参与本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处,息诉罢访的,每件给予500元的补足。四是强化监督职责。鼓励人民陪审员以书面意见、建议的方式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陪审员管理及职能延伸”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被法院采纳的每条奖励100元。五是强化宣传调研。鼓励人民陪审员撰写文章正面宣传报道法院工作,人民陪审员撰写的宣传报道法院工作的文章被上级法院及相关媒体采用的,按照《罗平县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及信息调研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奖励。
为进一步延伸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罗平法院先后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人民陪审员经费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以“五个强化”拓展人民陪审工作职能。一是强化分类管理。把人民陪审员细分为跟班陪审员与一般陪审员,有固定收入的陪审员与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陪审员,城区陪审员与乡镇陪审员,根据不同的类型,规范相应的工作职责、执行相应的经费补助标准。二是强化委托调解。结合部分人民陪审员同时兼任人民法院的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情况,根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及人民陪审员工作实际,规范人民陪审员接受委托调解工作制度,人民陪审员接受法院委托调解并结案的,每件给予200元的补助。三是强化信访化解。人民陪审员具有较强的人民性、司法民主性、广泛性与代表性,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信访化解中的作用,明确人民陪审员参与本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处,息诉罢访的,每件给予500元的补足。四是强化监督职责。鼓励人民陪审员以书面意见、建议的方式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陪审员管理及职能延伸”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被法院采纳的每条奖励100元。五是强化宣传调研。鼓励人民陪审员撰写文章正面宣传报道法院工作,人民陪审员撰写的宣传报道法院工作的文章被上级法院及相关媒体采用的,按照《罗平县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及信息调研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奖励。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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