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法官当选“江西十大法治人物”
2014-12-10 07:38:37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姚晨奕 通讯员 占飞鹏
  日前,由江西省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等8家单位联合举办的2014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结果揭晓,铅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永平人民法庭庭长王勇上榜。

  王勇以“要做就做最好”为座右铭开展工作,先后审理民商事案件1200余起,连续十年案件调解率、撤诉率达82%以上,审结率、执结率均为100%,无一例发回重审、无一例改判、无一例差错,无一例缠诉、无一例投诉,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先后立功4次,荣获“全国法院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优秀法官”和省、市、县授予的许多荣誉称号。

  王勇的事迹引起了法院内外的高度关注。今年3月31日,本报以《生命在倾力服务群众中升华》为题,在头版头条刊发了介绍王勇事迹的长篇通讯。8月27日,江西省委书记强卫,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姚亚平一行,在铅山县永平镇亲切会见王勇。强卫指出:“农村基层工作需要龚全珍式的好干部,就像王勇这位优秀法官一样。”此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专程赴铅山县看望王勇。江西高院、上饶市委、铅山县委等分别发出通知,号召干部群众向王勇学习。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