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临泉法院将禁毒巡回法庭开进毒品犯罪案发地乡镇
2014-12-09 08:55: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阜阳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白春子)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禁毒意识,传播禁毒理念、宣传禁毒政策、震慑毒品犯罪,12月5日,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一改过去坐堂问案的庭审方式,把禁毒巡回法庭开进毒品犯罪案发地乡镇,在谢集乡高集村被告人李兰英家中公开开庭审理了李兰英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案。300余名附近村民群众第一次在家门口现场旁听涉毒案件的审判,村民们议论纷纷,“毒品案件法庭在咱村里开,这可是新鲜事儿……”,庭审活动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2014年5月,公安机关在安徽省临泉县谢集乡高集村被告人李兰英家中查获500余株罂粟。李兰英,女,77岁,临泉县谢集乡高集行政村农民,有过两次婚姻,终生未育,老伴去世后,靠拾破烂和政府的低保救济为生。案发后,李兰英不慎将腿摔断,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对其取保候审。针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案件在临泉农村屡屡发生,始终不能彻底杜绝,临泉县人民法院决定创新庭审模式,把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开进毒品案件案发地乡镇,用村民身边的案件教育身边的村民,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最大限度发挥刑罚的特殊预防职能。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兰英体弱多病,听到别人说罂粟可以治病后,就在自家院内西北角处撒种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经检查,李兰英非法种植罂粟511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兰英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李兰英年满七十五周岁,且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李兰英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用群众熟悉的语言以案释法当庭宣判,从刑事处罚角度对发生在村民群众身边的犯罪行为进行评析,让群众了解毒品的社会危害和毒品犯罪的法律后果。巡回法庭把整个审判过程零距离地呈现在群众的面前,以“现场直播”的方式把防毒禁毒内容送进群众心灵,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的宣传、警示和教育功能。

  李兰英在庭审时不停地在后悔的流泪,她说自己是个老党员,一辈子没有做过对不起党和人民的事情,没想到年老了却犯下了罪。在庭审最后陈述时,李兰英对旁听的村民群众讲到,种植罂粟是犯罪的事情,千万不要一时糊涂成为犯罪分子,把一辈子的名声都毁了。第一次在家门口旁听毒品案件审判的村民群众随着庭审的进行,时而疑惑、时而叹息、时而议论、时而沉思,当听到判决结果时,不少人为之动容。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法官趁热打铁,对在场的群众进行禁毒法制教育。

  把禁毒巡回法庭开进毒品犯罪案发地乡镇,是临泉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审判公开,拓宽禁毒宣传渠道的又一坚实举措。通过毒品犯罪案件巡回法庭活动的开展,教育引导涉毒乡镇村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大力营造全民识毒、防毒、禁毒的良好氛围。把巡回法庭开进毒品犯罪案发地乡镇,公开毒品犯罪案件审理、判决的全过程,让村民群众参加旁听的方式,既显示了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审判公开的决心和信心,同时也为广大民众提供了特殊的禁毒宣传教育课堂。参加旁听的村干部这样评价说:“巡回法庭宣传效果好,群众听得见、看得到、有体会,法院审判活动向前延伸了,村民群众警醒触动了,禁毒教育效果也就真正实现了。”
责任编辑: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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