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值得
2014-12-04 10:45: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孙青
  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圆满闭幕了,虽然许多司法界非常关注的问题并没有得到细致明确的回应,但这次会议无疑将司法公正推上了一个新起点,我也很庆幸自己一直坚定地走在法治的道路上并将继续前行,更觉这一路上所有的彷徨与无奈都是值得的。

  在我看来,法官的极乐之地就是中国法治化道路,相信实现法治也必定是我们这一代法律人的终极梦想。作为一名年轻的助理审判员,我们要珍惜时代机遇,立足本职岗位,放飞青春梦想。

  首先是坚定法治信仰。司法观念是法官的灵魂,司法制度建立的目的是要给予每个公民公正的关怀,对每个人的权益给予同等的关注。作为裁判者,我们要时刻保持中立、客观、公正,任何时候都要谨言慎行,这不仅是我们的职业要求,更是让当事人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之必然。虽然在司法实践中让双方当事人达到胜败皆服的状态比较理想化,但是绝大对数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只来法院一次,法官有责任确保当事人无论胜败,都至少认同和尊重我们的司法程序,使得他们觉得受到了公正程序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礼遇,而要做到这一点,我认为必然要求法官唯法至上。

  其次是弘扬实干精神。俗话说,成功缘于实干,祸患始于空谈。而要做到这一点,又需要具备三点:一是要热情。我所说的热情并不是要求法官为当事人端茶倒水、呵护备至,而是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要以为己之心为人,在法律的框架内把当事人的烦恼当做自己的事一样用心处理,可能外表冰冷,内心却是火热无比。二是要静心。做任何事,都要静下心、沉住气,作为一名年轻干警,我自知在这方面有不少欠缺。但是三年的工作生涯让我学会慢慢沉淀自己,懂得在司法实践中不断磨练自己,其实无论在哪个部门,都有酸甜苦辣,但是也都有发光发热的机会,关键是要有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慢慢将自己融入本职工作。三是要学习。选择法律事业,就是选择了一条学无止境的道路,一旦不主动加强学习,就有可能在面对当事人、代理人时手足无措,甚至哑口无言,不仅尴尬丢脸,更会损害法官形象,动摇司法权威。

  最后要具备高尚人格。法官是法治化道路上的扛鼎之人,法官的人格是社会正义的最终保障。随着社会公众对司法越来越高的要求和期盼,法官不仅要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还需要具备高尚的人格。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会发现,其实有时候并不是我们多深厚的法律功底说服了当事人,而是我们谦和友善的态度、以诚待人的方式、廉洁自律的意识和唯法至上的魄力,是我们发自内心想要化解纠纷,真心想要为当事人减少损失、为社会注入和谐的职业习惯与操守。

  在法官之路上,我们要保持案里案外的公正形象,只有甘守清贫,才能心安理得地去中立裁判。也许有人会觉得我们顽固、冷漠、不近人情,但是如果成千上万的法官都这样,形成一种法官职业的主流气候,那么我相信,这样的不理解只是一时的,或者说只是法治道路上最坎坷的一段,这虽然会让我们委屈一时,但是这样的坚持又是必须的和值得的。因为只有循序渐进,社会公众才能慢慢接受并尊重这样的职业操守,也会更加信任法官和法官所做出的裁判。

  作者单位: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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