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富裕:建立“三心合一”指挥中心
2014-12-03 14:24:57
- 11月26日法官对一起远程执行案件的现场进行监督指挥。
- 指挥中心同行进车辆进行随时沟通联络。
中国法院网讯 (张文 刘明洲)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人民法院党组为了更好地提高审判质量,增强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筹措资金90余万元,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建立了集执行指挥中心、审判指挥中心、法警指挥中心三项功能为一体的“三心合一”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购置并安装了必要的指挥平台,其主要设备包括:9块三星46寸液晶显示屏及相应配套设施搭建的后台显示系统、配有拾音器的四台电脑主机、网络高清摄像头、搭载车顶红外云台摄像机及远程视频对话系统的3G车载执法取证系统7套、具有远程3G视频、SD卡存储、双向语音对讲、支持GPRS定位功能的单兵执行系统7套。所有这些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完毕,并已投入使用。
执行指挥功能主要依托3G网络,通过车载云台摄像机和单兵执行终端,将执行现场画面、声音实时传送到指挥中心,在指挥中心屏幕上可直观执行全部过程,通过语音对讲系统对执行人员进行统一调配指挥。同时,执行画面、声音、数据将同步存储,作为执行活动的重要证据,供随时查看调取。
法警指挥功能则对全院7辆警车统一安装了GPS定位系统、视频通话系统、实时画面传输系统,通过3G网络传输,将车辆行驶轨迹、车速及车外影像、车内画面声音时时传输至指挥中心。同时为法警配备了单兵系统终端和执法记录仪,时时将法警工作情况传输到指挥中心,实现了法警统一指挥、统一调配,增强了司法活动的透明度和执行力。
审判管理功能是利用内部网络,将《审判流程系统》、《审委会系统》、《远程调卷系统》、《诉讼档案系统》、《短信平台系统》、《法官评价系统》等34个信息化建设软件系统,全部连接到指挥中心,把所有案件和所有诉讼程序全部纳入到指挥中心审判管理系统中,指挥中心对全院案件从立案到审理再到执行,各个节点进行监控,发现超审、执期限、不符合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未及时输入案件信息等情况,直接与案件承办部门、承办人进行对话,确保审判管理及时有效。
指挥中心的建立,对案件审判流程、审判人员办公场所、送达地点和法院车辆进行指挥部署和有效监督,为增强司法活动的透明度和执行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指挥中心购置并安装了必要的指挥平台,其主要设备包括:9块三星46寸液晶显示屏及相应配套设施搭建的后台显示系统、配有拾音器的四台电脑主机、网络高清摄像头、搭载车顶红外云台摄像机及远程视频对话系统的3G车载执法取证系统7套、具有远程3G视频、SD卡存储、双向语音对讲、支持GPRS定位功能的单兵执行系统7套。所有这些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完毕,并已投入使用。
执行指挥功能主要依托3G网络,通过车载云台摄像机和单兵执行终端,将执行现场画面、声音实时传送到指挥中心,在指挥中心屏幕上可直观执行全部过程,通过语音对讲系统对执行人员进行统一调配指挥。同时,执行画面、声音、数据将同步存储,作为执行活动的重要证据,供随时查看调取。
法警指挥功能则对全院7辆警车统一安装了GPS定位系统、视频通话系统、实时画面传输系统,通过3G网络传输,将车辆行驶轨迹、车速及车外影像、车内画面声音时时传输至指挥中心。同时为法警配备了单兵系统终端和执法记录仪,时时将法警工作情况传输到指挥中心,实现了法警统一指挥、统一调配,增强了司法活动的透明度和执行力。
审判管理功能是利用内部网络,将《审判流程系统》、《审委会系统》、《远程调卷系统》、《诉讼档案系统》、《短信平台系统》、《法官评价系统》等34个信息化建设软件系统,全部连接到指挥中心,把所有案件和所有诉讼程序全部纳入到指挥中心审判管理系统中,指挥中心对全院案件从立案到审理再到执行,各个节点进行监控,发现超审、执期限、不符合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未及时输入案件信息等情况,直接与案件承办部门、承办人进行对话,确保审判管理及时有效。
指挥中心的建立,对案件审判流程、审判人员办公场所、送达地点和法院车辆进行指挥部署和有效监督,为增强司法活动的透明度和执行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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