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集约 强权加责
——青岛李沧法院执行工作侧记
2014-11-22 08:51: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王洪坚 马丽 王兰旭 郭栋
图为执行法官正在搜查被执行人财产。时满鑫 摄
  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的官微上,记者曾看到网友的这样一句评论:李沧法院的执行还蛮“灵”的。一个“灵”字,其义几何?记者选择实地采访,来一次深入验证。

  执行“110”——

  让百姓求助“灵”起来

  初冬,清晨六点。天边刚泛起鱼肚白,市井惯常的喧嚣尚未响起。李沧法院执行局执行“110”值班室里,值班执行员张善书结束一夜的值守,正准备去洗漱一下,桌上的电话此时又响了起来。

  “您好,这里是李沧法院执行局……”电话那头传来了焦急的声音:“我听说欠我钱的老板代民(化名)昨晚回来了,现在可能就在家里。你们快来看看,我在这等着,别让他再跑了。”

  这是当事人打来的线索举报电话。

  执行一庭庭长王清华接报后,把值班书记员和驾驶员叫到一起,乘车赶往被执行人家。做了好半天工作,代民不情不愿地开了门,嘴里嘟哝着:“真晦气,这么早就让你们堵在了家里。”

  代民被带回执行局,王清华向他下了通牒:“再不履行法定义务,可能被拘留,上失信人名单。”回青岛谈生意的代民这才着了急,一边打电话筹钱,一边与申请人商量。3个小时后,15万的欠款,加上3万元的违约金,通过网银支付给了申请人。

  “从07年首创执行110制度以来,我们已经坚持了7年。只要有当事人举报,我们必在第一时间行动。目前总共接听来电4000余次,出警500余次,执结案件230件,效果还是很明显的。”王清华说。

  信息科技——

  让执行运行“灵”起来

  早上八点,李沧法院执行局长刘明好坐在电脑前,浏览着“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他告诉记者,到任伊始的第一件事情,便是学习如何使用据说“很灵”的执行信息管理系统。

  “功能很强大。从执行日志的生成,到执行行为监控,再到执行数据的综合分析等等,动动鼠标就皆在掌握。还好,我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发的执行管理系统,操作很简单,完全无门槛。”刘明好局长笑道。

  “系统省力的同时,要求也很严格,稍不规范,稍微偷懒,都会被发现和记录。无形之中,便让大家习惯了规范办案,也习惯了把工作往前赶。我们已经连续三年被省高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了。”执行法官杨帆说。

  这套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已在青岛全市法院推广使用。同时,作为青岛市“执行司法点对点查控系统”的试点,李沧法院共通过“点对点”系统向银行发出财产查询申请56953次,收到反馈50995条,涉及金额39.6亿元;累计向车管所发出车辆查询信息2870次,涉及车辆7604辆,为有效执行争取了主动,占得了先机。此外,执行信息公开系统的使用,让当事人也能对执行各环节进行的工作了然于胸。

  分权集约——

  让执行监管“灵”起来

  下午2点,刚刚接待完一名执行信访人,执行一庭副庭长杨美生又走进会议室。“庭里有五个案子准备以终结本次执行的方式结案,必须得上会讨论。”

  李沧法院规定,凡是要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执行案件,必须符合在立案后六个月内无法执结、穷尽了一切法定的执行措施、执行法官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局长批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研究讨论,四起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另一起案件由于没有穷尽执行措施,未能以该方式结案。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制度,仅是我们分权集约执行的工作举措之一。”执行三庭庭长李恒义说。

  据介绍,为了有效规范和监督执行权的行使,李沧法院在分段执行工作机制基础上,去年实施了分权集约执行模式,将执行权能进行了细分,将立案权、司法查控权、强制执行权等十余项权力分别赋予不同的执行组,互不交叉,达到强权加责的目的。分权集约模式,辅以新旧案件分离执行、评估拍卖专员等配套措施,使得执行资源得到了充分优化配置,同时执行权力得到了有效监督制约。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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