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模拟法庭”进校园 以案普法效果好
2014-11-20 11:05: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模拟法庭进校园普法
  • 模拟审判区
     中国法院网讯 (卢远丽)  近年来,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把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法院工作的一项目标,不断强化对青少年群体普法的力度和创新度,切实把法治意识送到广大青少年心中。

  近日,苍梧县法院以“模拟法庭”的形式,在苍梧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全校一千余名师生齐聚操场,共同观看了由该校学生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等不同身份的一场生动“庭审”。

  精心选取案例 

  为了搞好这次活动,从10月份开始,担任该校法制副校长的钟钊生庭长就精心挑选了目前校园中比较多发的盗窃、寻衅滋事案例作为模拟法庭的审理案件,并从真实案例中提炼素材,编写“庭审”剧本。他还多次联系学校的老师和学生,与他们一起选择角色、邀请他们到法院旁听开庭过程,对扮演角色的学生从法律知识、司法礼仪、庭审程序等方面进行精心指导,多次排练预演,务求将一场严肃、规范、真实的“庭审”展现给全校师生,让学生们在直观的案件庭审中接受法制教育。

  表演有模有样

  “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一名稚气未脱的女生从后台稳步走到书记员席前,有条不紊地开始了庭前准备工作,模拟法庭活动正式拉开了帷幕。

  由法官们精心布置的庭审现场,横幅上“模拟法庭”一排大字透着威严。庄重严肃的法庭氛围中,同学们一个个全心投入,很快就融入了角色。“审判长”有条不紊、镇定自若地主持庭审,“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激烈辩论,“被告人”真诚悔罪……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评议到当庭宣判,同学们完整地模拟了刑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旁听席上,一千多名学生聚精会神地观看“庭审”,并不时对台上同学的表演精彩报以热烈的掌声。

  法官解疑答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当“审判长”宣读最后的审判结果时,台下旁听的学生骚动一片,开始交头接耳起来。“仅仅得了500元,怎么也会被判刑呢?”“打架是因为被害人挑衅引起的,明明过错在被害人,怎么也构成犯罪呢?”

  “案例中,被告人伙同另一人去盗窃,一共得款2940元,虽然被告人只是分得500元,但他要对盗窃的全部数额负责……”“打架虽然是由被害人的行为引起,但被告人在事情过去后找到被害人,故意将其打伤,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的行为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经过钟庭长的一番解释,大家才恍然大悟。

  随后,钟庭长对“模拟法庭”进行了现场点评,对同学们在活动中的精彩表现给予了肯定评价,并与广大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告诉同学们如何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勉励大家要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多学习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学生感触良多

  扮演被告人的邓培深同学在“开庭”中特别“入戏”。在最后陈述时,只见他一边念着“台词”一边激动地摘下眼镜,轻轻拭去眼角的泪花。“扮演这个角色后,我对如何与同学相处有了更深的体会。平时同学之间经常会发生矛盾,我觉得大家应该多沟通,多理解别人,保持平和的心态。而对于犯罪的青少年,我认为应该多帮助、关爱他们,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邓同学感触良深地说。

  扮演“审判长”的聂柳燕同学脱下装严的法袍,一脸兴奋地说,通过参与这次“模拟法庭”活动,她深深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以后想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官。

  旁听学生也纷纷表示,这种宣传方式很好,形象生动,既增强了法律意识,又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更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神圣。一些同学还表示,下一次一定要争取扮演一个角色,上台过把瘾,从而加深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制观念。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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