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多方配合完成“百场庭审进街镇”活动
2014-11-18 15:09: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杜芸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百场庭审进街镇”活动已进入尾声,渝北区各街道几乎都开展了数场巡回庭审活动,特别是王家街道和金山街道之前都已经开展了两到三场庭审。为了充分调动当地社区居民的听审热情,避免此次活动流于形式,该院民一庭进行挑选了两起典型案件于2014年11月6日和7日走进王家街道和金山街道。
2014年11月6日在王家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开展的巡回庭审精心挑选了土地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虽然案件发生地位于沙坪,但是民一庭通过前期实地调研了解到王家在生活实践有许多类似情况,当地居民对类似纠纷争议非常关注。6日一大早,当地居民便早早的来到庭审现场,到10点半庭审开始时,在场100多名群众、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及派出所干警旁听了此次庭审。
此次庭审由代理审判员张行独任审判,书记员潘媛媛担任法庭记录,由于旁听此场庭审的群众众多,为了保障庭审质量,维持庭审秩序,王家街道派出所民警主动拉起警戒线,并和法院工作人员一起参与到整场庭审的秩序维持中。接下来的整场庭审庄严又有序,由于原告方文化水平有限,没有委托代理人,为了能让原告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张行法官多次对案件中相关问题进行释明,并在关键地方对原告所表达的意思进行重复,不仅让在场群众,特别是处在旁听场地外围的群众都能听清听懂庭审,也让原告有充分的时间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张行法官都很好的把握住庭审的节奏,让双方当事人都能充分表达诉求的同时对本案争议焦点多次进行强调,让在场群众对本案的争议和内容重点都很及时掌握,从而达到巡回庭审的效果。
本场庭审被告一方有两位证人需要出庭作证,根据法律规定证人作证前不能旁听,社区服务中心离庭审场地还有一段距离,王家街道办两名工作人员主动承担起接待和引导证人的工作。
此场庭审在街道办工作人员、社区人大代表、街道派出所、法院及在场群众的共同配合下井然有序,灵活中不失威严,在庭审结束后,张行法官、余大勇法官还耐心解答了旁听群众的相关咨询,在场群众都纷纷表示,虽然这是在王家街道的最后一场巡回庭审,但是他们丝毫没有烦腻,这场精彩的庭审仍然让他们听得津津有味。
民一庭2014年11月7日在金山街道开展的百场庭审进街镇活动由代理审判员刘长军独任审判,书记员何采临担任法庭记录。民一庭精心挑选了一起事故一方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走进金山街道。7日一大早便下起了小雨,原定的庭审现场为露天场地,考虑到旁听群众的听审需求,为了保证庭审质量,金山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和法院充分协商后果断把庭审现场搬到了金渝社区居委会的会议室里,在多方的配合协调下,庭审前的准备工作紧张有序的进行着。书记员及时通知了当事人相关情况,告知当事人行车路线,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主动和法院工作人员一道布置好庭审现场,不仅为法院准备好录音录像设备,还调试好音响器材,为接下来的庭审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庭审开始后,整个会议室座无虚席,通过调查问卷得知,此场庭审不仅有社区人大代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和社区群众参加,甚至还有附近大楼上班的白领在空闲休息之余抽空下楼来旁听此场庭审。此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涉及到的赔偿名目繁多,刘长军法官不仅给予原被告双方充分时间对自己的主张予以证明,更为在场旁听群众耐心对每项赔偿名目进行释明,让在场群众充分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不同情形下涉及到哪些不同赔偿项目。在场许多群众都拿纸笔进行了认真记录。刘长军法官对此场庭审的节奏把握到位,不仅快慢有序,更因为一口标准普通话得到了当事人双方和在场旁听群众的高度肯定。庭审结束后,社区人大代表和旁听群众还对法院此次“百场庭审进街镇”活动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他们都表示,此次活动不仅让他们学到了许多和法律有关的知识,还增强了自己的维权意识,希望法院今后都能持续开展此类活动。
至此,民一庭“百场庭审进街镇”活动已接近尾声,在街道办事处、当地机关部门、社区人大等多部门共同配合下,每一场都收到了很好的反响,此次活动的成功不仅是渝北区人民法院自己努力的结果,更是多部门共同努力共同配合的结果,这也正是政府、机关各部门切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初衷和最终目的。民一庭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做到为民利民。
2014年11月6日在王家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开展的巡回庭审精心挑选了土地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虽然案件发生地位于沙坪,但是民一庭通过前期实地调研了解到王家在生活实践有许多类似情况,当地居民对类似纠纷争议非常关注。6日一大早,当地居民便早早的来到庭审现场,到10点半庭审开始时,在场100多名群众、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及派出所干警旁听了此次庭审。
此次庭审由代理审判员张行独任审判,书记员潘媛媛担任法庭记录,由于旁听此场庭审的群众众多,为了保障庭审质量,维持庭审秩序,王家街道派出所民警主动拉起警戒线,并和法院工作人员一起参与到整场庭审的秩序维持中。接下来的整场庭审庄严又有序,由于原告方文化水平有限,没有委托代理人,为了能让原告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张行法官多次对案件中相关问题进行释明,并在关键地方对原告所表达的意思进行重复,不仅让在场群众,特别是处在旁听场地外围的群众都能听清听懂庭审,也让原告有充分的时间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张行法官都很好的把握住庭审的节奏,让双方当事人都能充分表达诉求的同时对本案争议焦点多次进行强调,让在场群众对本案的争议和内容重点都很及时掌握,从而达到巡回庭审的效果。
本场庭审被告一方有两位证人需要出庭作证,根据法律规定证人作证前不能旁听,社区服务中心离庭审场地还有一段距离,王家街道办两名工作人员主动承担起接待和引导证人的工作。
此场庭审在街道办工作人员、社区人大代表、街道派出所、法院及在场群众的共同配合下井然有序,灵活中不失威严,在庭审结束后,张行法官、余大勇法官还耐心解答了旁听群众的相关咨询,在场群众都纷纷表示,虽然这是在王家街道的最后一场巡回庭审,但是他们丝毫没有烦腻,这场精彩的庭审仍然让他们听得津津有味。
民一庭2014年11月7日在金山街道开展的百场庭审进街镇活动由代理审判员刘长军独任审判,书记员何采临担任法庭记录。民一庭精心挑选了一起事故一方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走进金山街道。7日一大早便下起了小雨,原定的庭审现场为露天场地,考虑到旁听群众的听审需求,为了保证庭审质量,金山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和法院充分协商后果断把庭审现场搬到了金渝社区居委会的会议室里,在多方的配合协调下,庭审前的准备工作紧张有序的进行着。书记员及时通知了当事人相关情况,告知当事人行车路线,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主动和法院工作人员一道布置好庭审现场,不仅为法院准备好录音录像设备,还调试好音响器材,为接下来的庭审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庭审开始后,整个会议室座无虚席,通过调查问卷得知,此场庭审不仅有社区人大代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和社区群众参加,甚至还有附近大楼上班的白领在空闲休息之余抽空下楼来旁听此场庭审。此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涉及到的赔偿名目繁多,刘长军法官不仅给予原被告双方充分时间对自己的主张予以证明,更为在场旁听群众耐心对每项赔偿名目进行释明,让在场群众充分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不同情形下涉及到哪些不同赔偿项目。在场许多群众都拿纸笔进行了认真记录。刘长军法官对此场庭审的节奏把握到位,不仅快慢有序,更因为一口标准普通话得到了当事人双方和在场旁听群众的高度肯定。庭审结束后,社区人大代表和旁听群众还对法院此次“百场庭审进街镇”活动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他们都表示,此次活动不仅让他们学到了许多和法律有关的知识,还增强了自己的维权意识,希望法院今后都能持续开展此类活动。
至此,民一庭“百场庭审进街镇”活动已接近尾声,在街道办事处、当地机关部门、社区人大等多部门共同配合下,每一场都收到了很好的反响,此次活动的成功不仅是渝北区人民法院自己努力的结果,更是多部门共同努力共同配合的结果,这也正是政府、机关各部门切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初衷和最终目的。民一庭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做到为民利民。
责任编辑:杨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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