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旗法院采取两项措施扎实未成年人权益
2014-11-18 09:11: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达拉特旗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法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下,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
一是未成年人法庭坚持法制进校园、辅导教育进家庭、矫正教育进社区,司法建议进机关,积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让青少年远离犯罪。未成年人法庭与多所学校合作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青少年举办法制讲座、模拟法庭。通过上法制课、指导开办“模拟法庭”等形式,与学校一起共同做好法制教育,通过开办法制讲座、启发家长正确对待孩子,准确掌握子女思想和存在的问题,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促进健康成长。
二是在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法庭坚持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庭审中充分发挥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的能动作用,从法、理、情的不同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法制、道德、亲情、认罪态度和前途等方位教育。在坚持教育为主的同时,未成年人法庭还施行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下,对未成年被告人正确定罪量刑,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零错案、零投诉、零申诉、零上访。
一是未成年人法庭坚持法制进校园、辅导教育进家庭、矫正教育进社区,司法建议进机关,积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让青少年远离犯罪。未成年人法庭与多所学校合作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青少年举办法制讲座、模拟法庭。通过上法制课、指导开办“模拟法庭”等形式,与学校一起共同做好法制教育,通过开办法制讲座、启发家长正确对待孩子,准确掌握子女思想和存在的问题,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促进健康成长。
二是在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法庭坚持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庭审中充分发挥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的能动作用,从法、理、情的不同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法制、道德、亲情、认罪态度和前途等方位教育。在坚持教育为主的同时,未成年人法庭还施行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下,对未成年被告人正确定罪量刑,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零错案、零投诉、零申诉、零上访。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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