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中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正式运行
2014-11-13 14:11: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樊斯坦) 11月6日,新启用的湖北省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视频接访室,信访人向某某与最高人民法院接访法官远程视频对话,当面表达了自己的诉求。这是该院首次成功利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连通信访人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信访人向某某因与同组村民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不服法院生效判决,以法院采信虚假鉴定为由申请国家赔偿。在法院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后,向某某多次到湖北高院、最高院信访。恩施州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规则》,为其在最高院信访远程视频预约接访平台上登记信息,扫描上传案件相关材料,进行了预约登记。
11月6日下午,向某某在恩施州中院视频接访室如约见到最高院法官,并与之进行对话表达了诉求。接访法官耐心解答了他提出的问题,并当场作出答复:其申请不属于国家赔偿受案范围,原法院不予受理的处理正确;若坚持申诉,可将案件有关书面材料交法院工作人员扫描上传,待收到材料详细了解案情后另行答复。接访结束后,信访人向某某对接访结果表示满意。
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正式运行,不仅实现了信访人与上级法院点对点、面对面依法表达诉求同样的效果,而且减轻了信访人负担,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降低了信访工作成本,有利于减少越级访、进京访、非正常访和涉诉信访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
据悉,目前全州两级法院除建始、鹤峰外,均已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申诉信访人员可以向一审法院或住所地法院提出申请,通过远程视频向上级法院依法表达诉求。此外,恩施州中院正积极探索视频接访系统延伸功能,即案件在二审、再审期间,当事人可通过所在地法院或人民法庭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与州中院法官交流意见、表达诉求或反映有关情况,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
信访人向某某因与同组村民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不服法院生效判决,以法院采信虚假鉴定为由申请国家赔偿。在法院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后,向某某多次到湖北高院、最高院信访。恩施州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规则》,为其在最高院信访远程视频预约接访平台上登记信息,扫描上传案件相关材料,进行了预约登记。
11月6日下午,向某某在恩施州中院视频接访室如约见到最高院法官,并与之进行对话表达了诉求。接访法官耐心解答了他提出的问题,并当场作出答复:其申请不属于国家赔偿受案范围,原法院不予受理的处理正确;若坚持申诉,可将案件有关书面材料交法院工作人员扫描上传,待收到材料详细了解案情后另行答复。接访结束后,信访人向某某对接访结果表示满意。
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正式运行,不仅实现了信访人与上级法院点对点、面对面依法表达诉求同样的效果,而且减轻了信访人负担,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降低了信访工作成本,有利于减少越级访、进京访、非正常访和涉诉信访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
据悉,目前全州两级法院除建始、鹤峰外,均已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申诉信访人员可以向一审法院或住所地法院提出申请,通过远程视频向上级法院依法表达诉求。此外,恩施州中院正积极探索视频接访系统延伸功能,即案件在二审、再审期间,当事人可通过所在地法院或人民法庭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与州中院法官交流意见、表达诉求或反映有关情况,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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