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立案庭召开立案制度改革调研会
2014-11-13 09:17: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立案制度改革调研会
中国法院网讯 (张树禄)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召集西安、咸阳部分法院分管立案工作的院领导及立案庭长,就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立案制度改革进行座谈调研,陕西高院副院长黄河参加座谈。
会议首先传达了院党组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四中全会的精神,重点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将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和最高人民法院对立案制度改革的调研内容进行说明。全体参会人员紧紧围绕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影响、案件受理数量变化情况、立案登记的具体操作、登记后的处理、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挑战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讨论。
黄河指出,要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今后首要的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四中全会重大历史意义,深刻领会丰富内涵,立案制度改革在党的四中全会上研究,通过中央《决定》的形式部署,足以体现了党中央对立案工作的重视。《决定》将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意义重大,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理念和决心,发挥人民法院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实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实行立案登记制后,从制度机制上破解“立案难”的问题,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保护群众合法诉权。立案庭的同志要未雨绸缪,早准备早谋划,进一步发扬陕西法院的创新和拼搏精神,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立案制度改革中贡献“陕西经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首先传达了院党组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四中全会的精神,重点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将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和最高人民法院对立案制度改革的调研内容进行说明。全体参会人员紧紧围绕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影响、案件受理数量变化情况、立案登记的具体操作、登记后的处理、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挑战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讨论。
黄河指出,要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今后首要的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四中全会重大历史意义,深刻领会丰富内涵,立案制度改革在党的四中全会上研究,通过中央《决定》的形式部署,足以体现了党中央对立案工作的重视。《决定》将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意义重大,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理念和决心,发挥人民法院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实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实行立案登记制后,从制度机制上破解“立案难”的问题,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保护群众合法诉权。立案庭的同志要未雨绸缪,早准备早谋划,进一步发扬陕西法院的创新和拼搏精神,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立案制度改革中贡献“陕西经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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