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岗位,不凡人生
——记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法官郑小红
2014-11-09 09:00: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许聪 程勇 陈群安 通讯员 徐丹丹
图为郑小红在走访当事人。 徐丹丹 摄
  在“九省通衢”之地,有这么一位法官,她从事审判工作26年来,所承办案件无一差错,无一超审限,无一申诉上访;由于工作业绩突出,曾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湖北省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荣立三等功3次、二等功1次;今年上半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谁是最美基层法官”评选活动中,荣获“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她就是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郑小红。

  活跃在民意街的“家访法官”

  繁华的街道,喧嚣的人群,一辆电动车在民意街匆匆而过。这是郑小红每天的常规工作。

  齐耳根的短发,藏青色的制服,斜挎的背包,一辆火红的电动车,这就是郑小红给记者留下的印象。

  郑小红跑遍了民意街的每个角落。车轮滚过处,夫妻重归于好;喇叭声响时,朋友重新把酒言欢。

  郑小红的一位同事说:“郑姐是个大忙人,看见她的时候,她在法庭上;看不见她的时候,她在去家访的路上。我们都叫她‘家访法官’。”

  从2007年在江汉区法院民意街人民法庭当法官以来,郑小红就养成了“家访”当事人的习惯。刚开始时骑自行车,后来换成了电动车。在66个社区、30个成规模的小商品市场中穿梭,郑小红骑坏了3辆自行车、2辆电动车。正是在一次又一次“家访”中,还原了一个个案件的真相,由其审理的30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

  群众心中的“微笑法官”

  和蔼、亲切、微笑,这是郑小红给很多当事人留下的第一印象。

  “微笑能传达法官的亲和,能给当事人一个和谐的氛围,有利于纠纷圆满解决。”郑小红这样说道。

  一份微笑如同一股和暖的春风,让人倍感亲切。

  女青年小赵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高位截瘫,单位随后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小赵将单位诉至法院。尽管法院判决小赵胜诉,但因对生活前景的担忧,小赵仍然每天愁容满面。

  案件判决后,郑小红时常找小赵谈心,了解其实际困难,并时常开导她,让她重拾生活的信心。此后,通过多方奔走,又帮助小赵开了一家彩票投注站。

  “每次和郑法官聊天时,看着她的笑容,就感觉特别亲切,感觉一切都会好起来。”小赵说道。

  “时常保持笑容看起来很简单,但要长年保持这样的状态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这份笑容体现的是一名法官对神圣职业的敬仰、是对法律技能的熟练掌握、是一份朴实的为民情怀。”民意街法庭副庭长李靖佩服地说。

  业务素质过硬的“大姐法官”

  提起郑小红“断案”,同事们都十分佩服她的“绝活”:“听叙法”、“释明引导法”、“搁置矛盾法”……

  通过大量的审判实践,郑小红摸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调解工作法,有效化解了大批矛盾突出、群众关注的民事纠纷案件。

  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76名购房者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案情复杂,涉及人数众多,随时可能成为群体性事件。

  走访约谈、挑灯夜战、阐释法律、分析利弊……在澄清案件争议焦点、释明法律情理后,郑小红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使该系列案件全部调解结案。

  除不断提高自身办案能力,郑小红还不忘帮助青年法官成长。

  让青年法官现场旁听调解,利用业余时间与青年法官探讨案件,不失时机带上青年法官接“地气”……在郑小红的帮助下,一批青年法官迅速成长,成为江汉区法院审判队伍的新主力。

  “能与她并肩工作,是我的荣幸,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历程,她就像大姐一样时时关心帮助我的成长。”江汉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魏建峰深情地说。

  服务群众、历练自我、关心同事,忠实践行一个人民法官的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郑小红书写着她不平凡的人生。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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