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红:化解纠纷守护公正 甘当“自行车法官”
2014-11-04 09:05: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频道 | 作者:高星 徐丹丹 孙震 李智华
  “对当事人来说,也许一生就打一次官司。再小的案子,对老百姓来说都是大事,只要是职责所在、只要是能力所及,都要尽力为老百姓办好。”11月2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开展向郑小红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在基层法庭工作的十余年,江汉区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小红无数次深入到群众家中、到事发现场。民意街法庭是她曾经工作过地方,位于武汉市的繁华地带,人口密度大,大街小巷错综复杂,交通较为拥堵,为了方便办案贴近群众,她放弃了法庭配备的车辆,改骑自行车。

  市民李某身染重病,其住所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常年漏水四处投诉,郑小红接案后多次找到社区、街道及相关部门,请求实地勘验、筹措资金、维修楼栋,协调解决了李某家中的实际问题。重新住进焕然一新的家,李某忍不住嚎啕大哭。

  年过七旬的徐婆婆,其子女因赡养费发生纷争,二儿子以老人的名义将其他子女告上法庭,受案后郑小红核实情况,发现诉状不是老人所写,她没有按照不告不理的法律规定裁定驳回起诉了事,而是主动联系老人所在社区,召集老人的子女在一起交心谈心,使老人的赡养费问题得到协商解决。

  无论是在基层法庭还是在法院业务庭,郑小红在为当事人做调解时,经常叫来年轻法官在现场旁听,并带着年轻法官看望慰问结对共建的困难群众……在郑小红的带动下,武汉中院涌现出“办案标兵”,“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一批“接地气”的年轻法官。

  人物名片:郑小红,女,1967年出生,江汉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她办理的数千件案件无一例裁判差错。先后获得“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省优秀法官”、“市劳动模范”、“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二等功。今年荣获“全国法院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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