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河津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4-10-31 16:22: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河津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内容,要求全院干警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并学以致用。

  会上,河津法院副院长吴茂玉辅导学习了28日公布的《决定》,重点学习了与法院工作密切联系的突出宪法根本大法的地位,改变以往缺乏维宪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度;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设立跨区划法院;法治专门队伍化制度;建立法官逐级遴选制度;畅通法治人才交流渠道;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编纂民法典;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试点,进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即以庭审为中心的改革等方面的内容。

  院长黄勇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他要求,全体干警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决定》的重大意义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通过学习要进一步明确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找准了新政策下法院工作的不足之处。在今后工作中,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不断夯实法院基础建设,提高法官业务水平,在新一轮的司法改革中完善自己,为实现法治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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