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将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疾”
2014-10-29 18:47:28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罗沙 陈菲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9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检察机关司法活动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要坚持不懈下大气力认真整改,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的“顽症”。

  报告指出,一些检察人员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没有真正牢固树立,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监督、重保密轻公开。一些司法不规范的“顽症”根深蒂固。有的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违法取证,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的司法作风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冷硬横推。司法不廉洁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将紧紧抓住这些问题,坚持不懈下大气力认真整改。”曹建明说。

  他表示,最高检将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的接触交往行为,健全纪律执行机制,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决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阻碍律师会见、不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等司法不规范“顽症”,最高检将部署开展专项整治。

  最高检将以规范检察权运行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司法规范体系。健全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制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程序,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制定常见、多发罪名证据收集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和标准,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加强对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和责任倒查机制。

  报告提出,最高检还要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办案程序监控和质量评查,完善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依法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在诉讼活动中的制约,紧紧依靠人民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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