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中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2014-10-27 08:49: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吕梁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刘宁)  10月20日,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付某某、杜某某、刘某某制造、贩卖毒品一案,并邀请石楼县人大代表、吕梁市政协委员四人旁听了庭审。这是该院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司法、透明审判,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又一项积极举措。

  该案由刑二庭副庭长刘宁担任审判长,与助理审判员李高峰和人民陪审员刘荣鑫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被告人刘某某及其辩护人庭前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并提供了相关线索,根据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合议庭专门针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在庭前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按照公诉机关的提请,合议庭又通知参与侦破该案的三名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就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并对犯罪嫌疑人的入所健康体检表、侦查阶段的同步讯问视频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该案的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通过参加旁听观摩,对法院的审判工作有了更多的理性认识和了解,整个庭审庄严规范,法官思路清晰,程序流畅,表现出了娴熟的驾驭庭审能力。吕梁中院能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使代表、委员更多地了解法院工作,从而更好地支持和监督法院工作,对推进阳光司法必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还建议,吕梁中院要进一步加大庭审公开力度,让更多的普通群众参与旁听,发挥对全社会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责任编辑:杨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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