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陪审员王天鹤:第一次陪审
2014-10-25 10:07: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八版
  去年冬天,得知天台法院招聘人民陪审员,我怀着对“编外法官”的向往,立即去报了名。

  从人大主任手中接过任命书的那一刻起,我感到无上光荣,同时也深深意识到肩头的责任重大。作为一名陪审员,平时不仅要加强学习法律知识,还要多关心政治,关心国家大事,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后来终于接到通知,到法院第三法庭参与一起刑事案件的陪审。第二天上午安排好手头的事,急匆匆地赶去。来到法院,看着悬挂着国徽的庄严肃穆的法庭,一股神圣之感油然而生。

  首次陪审,心里自然有着许多的激动、兴奋与不安。

  被告人是一位来自云南省的农民,在台州打工,1984年出生,文盲。从2007年至今已经有六七起盗窃前科,数额都不大,属小偷小摸的累犯。有过两次行政拘留,四次判刑。此次犯案的时间在2012年10月,他给一位同伙望风。同伙半夜潜入天台一村民家中,偷盗了1900元现金,一包中华香烟。分给他400元赃款。

  在法庭辩论阶段,主审法官问我有无问题需要问被告人?我摇摇头。初次参审,哪里准备了问题,自己心里还激动着呢。

  个子矮小的被告人说,他不过是在那儿等其他人,没有参与盗窃活动。

  律师问被告人当时为何拒绝一起入室偷盗,他说自己坐过好几次牢,接受教训,不想再犯错误。但面对同伙分赃,终于受不了金钱的诱惑。

  看被告人的表情,他脸上并没有多少悔恨的表情,五进宫,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好像坐牢是家常便饭。庭审结束前,法官告诫他,今后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树立正确人生观,年轻力壮要凭自己的双手劳动打工创造价值,不要想不劳而获,盗窃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只能是害人害己。如果对自己犯罪没有深刻的认识与悔过,就很难彻底悔改。

  被告人点了点头。

  主审法官宣布休庭,然后侧过脸轻轻地对我耳语:到合议庭。合议时主审法官说:像这个案件他的同伙判了七个月,他得判九个月,因为他是累犯。

  10分钟后,审判长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和罚金。

  一个刑事案件就这样暂时了结了。虽然已经过去了一段日子,但当时法官的严谨、法庭的庄严,依旧在我眼前显现。在今后的三年时间里,作为一名编外法官,我将有幸和法官们一起,参加审判、参加案件执行,为国家的法治建设献上自己的一份力。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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