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开展“人大代表地方行”活动
2014-10-21 09:55: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康平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严怡娜)  近日,来自盘锦、阜新、铁岭和沈阳等地的6位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深入丹东法院视察调研,这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地方行”活动的最后一站。

  活动自9月下旬开始,来自辽宁不同地区的24位全国及省人大代表分成三组,分赴葫芦岛、本溪和丹东等地法院进行旁听庭审、视察派出法庭和座谈交流,既便于代表全面掌握辽宁不同地区法院基层基础工作情况,也便于法院更有针对性的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座谈交流中,代表对葫芦岛中院、丹东中院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给予充分肯定,高度评价本溪两级法院司法协理工作及兴城市、本溪县、东港市法院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法院邀请代表视察工作是对代表的尊重,更是对代表所代表的人民的尊重,一定要珍惜机会。”盘锦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刘云文告诉记者,他已长驻北京工作,为参加本次活动专程从北京飞往沈阳,又驱车近四个小时到达丹东。代表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视察活动,感受到辽宁法院变化显著,尤其是基层法官精神饱满,努力克服案多人少困难;法院敢于创新,法官勇于担责,辽宁法院致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人大代表会继续支持法院工作,对于法官职业风险高、责任大、待遇低等情况,将通过各种途径呼吁提高法官职级待遇。

  据悉,扎实开展“人大代表地方行”活动,是辽宁法院主动接受监督的具体举措之一。去年以来,辽宁高院党组自觉把人民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院长缪蒂生带头走访人大代表,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推动建立代表建议案办理每月集中调度一次、通报一次、部署一次制度,把办理效果纳入三级法院年度考评范围;坚持“月月有活动、季季有座谈”,通过开展“公众开放日”、“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人大代表地方行”等系列活动,广泛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法院的监督,构建了走访、活动、建议督办、反馈情况、与外部沟通联系“五个常态化”新模式。今年,辽宁高院院领导带队已分赴全省14个地区,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情况,集中征求意见建议,召开代表座谈会15次,参与活动的代表达117人,梳理代表建议45条;30名代表委员参加了6个地市的见证执行活动;组织5次法院开放日活动,共计94人参加。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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