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法官:忙碌充实的一天
2014-10-14 09:53: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黄龙法官正在办案
     中国法院网讯 (杨武生)  雨后的黄龙山,秋高气爽,天高云淡,田野里更是一派丰收的景象。10月10日,我和吴法官、书记员小王和司机小徐正在乡间的道路上奔波着,因为我们要在一天的时间里处理三起民事案件,所以时间很是紧迫。

  我们首先来到了曹家塬村。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情并不复杂,被告老刘承认欠原告小张化肥款2万元,但他却拒不付钱,理由是小张出售的化肥质量有问题,致使自己今年施肥地块的玉米明显减产,并且老刘到处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受理案件后并没有急于判决,而是到村里实地调查了解真实情况。在村里,我们邀请了村干部和村民参加,决定实地查看老刘的玉米地,一到地头,只见满地一人高的荒草密密麻麻,在草丛中穿插出来的玉米杆又细又矮,玉米棒又短又小。这时有群众说:“老刘你今年怎么管理的地,地荒了,化肥让草吃了,玉米咋能不减产啊”。又有群众说:“我们这些年也一直用小张的化肥,小张的化肥手续齐全,价格公道,质量没有问题,我们的玉米长势就很好”。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说的老刘面目通红的低下了头,更没有了刚刚那股精气神。听了大家的议论后,我们才明白了原因,原来是老刘没有管理好所种玉米,造成田间荒芜,玉米减产,而非化肥的质量问题。这时我对老刘说:“做人要诚实,法律更要求诚实信用,地荒了但人心不能荒啊,不要等法院的判决了,把钱赶紧给小张吧。”自知理亏的老刘很快凑齐了2万元,并当场给了小张。

  中午时分,我们一行在小摊随便吃了点饭,便又急匆匆的来到了路家塬村。这是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老路把儿子小路和亲戚云英起诉到法院,以儿子把果园转包给云英时自己不知道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果园,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是据我们了解,云英经营这个争议果园已经7年了,为什么转包当初老路不提出请求,而在这么久之后才要求解除合同呢?难道当初转包给云英时老路真的不知情吗?而当初的2万元的承包费又究竟交给了谁?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走访了村民,勘查了果园,并和老路促膝长谈。原来老路因年事已高,无力经营,就把自己的果园交给了儿子管理,儿子因外出打工收益颇丰,足够一家老小开支,在征得老路的同意后,便把果园转给了在城里待业的云英,俩人写了书面合同,云英也交清了2万元承包费。云英接手果园后,勤劳实干,果园一天比一天经营的好,收益一年也比一年多。望着硕果累累、丰收在望的果园,想着今后果园的收益还会一年更比一年好,老路的心也热了,心里也是五味杂陈。老路琢磨:“当初写合同时可没写到期后云英要如数交回果树,如果云英掠夺式经营或者经营不善,果树死亡,那么6年后自己收回的将是一个树木残缺不全的果园或者是一块空地,那时候损失就大了……”想着想着,老路便后悔不已,便想法子想要要回果园。知道了老路的顾虑后,经过我们的诚信劝导,老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云英也答应继续科学经营,到期后把一个树木完好的果园如数交回到老路手中,于是,双方达成了书面补充协议,老路自愿撤诉,两家也恢复了亲情。

  处理完老路家的事情已是傍晚时分了,我们匆匆忙忙的感到了白家塬村,准备在村部大院里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村支书早知道我们的来意,提前通知了村民,一些群众也早早的赶来旁听。原告桂花已经离家出走3年了,这次回来坚决要求离婚,但她的丈夫振民已经残疾,行动不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我们把法庭搬到了村里就地开庭审理。我们知道,前来旁听的群众,有的是来劝桂花和好回家的,有的是来看法庭如何判决的,毕竟振民已经残疾,身边还有一个14岁的儿子需要抚养。经过审理和调解,考虑到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我们做了振民的工作,振民终于同意了离婚。考虑到振民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又要抚养儿子,于是我们反复做桂花的工作,桂花终于答应出3万元抚养费。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双方都感觉满意。经过我们开导,桂花表示自己会经常回来探望儿子,修补一个母亲久违了的已经有些陌生的抚养义务。望着面前这位父母已经离异的孩子稚嫩的脸庞,桂花的承诺让我们心中多少还是增添了一些欣慰。

  当月朗星稀之时,一天的工作终于告一段落,这才发觉身体的疲累,虽说听起来是三起案件,可是深入当事人家中,无数次的来回的奔波,勘察案发地现场,耐心的为双方调解,几乎耗干了我们所有精力,腿像灌了铅似的,几乎一部都挪不动了。但回想今天一天的成果,三起民事案件都通过我们的努力,以调解结案,每个当事人几乎都得到自己满意的一个结果,顿感内心的充盈。深感那句话,脚上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忙碌,但快乐着,充实着。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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