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局长收执法对象所送洋酒盒 内藏20万元
2014-10-13 09:37:22 | 来源:羊城晚报 | 作者:董柳
省水利厅水利水政监察局西江分局原局长庞建春一审获刑5年6个月
将受贿所得用来供楼、给小孩交学费及平时花销;去地市执法,晚上却跑去娱乐场所唱K,下属一个电话叫来行贿人买单。记者12日从权威渠道获悉,由于受贿人民币22万元,并玩忽职守导致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达6亿多元,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广东省水利厅水利水政监察局西江分局原局长庞建春,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局长“见推不掉就收下了”
2011年底,庞建春带队到肇庆执法,晚上住在肇庆国际大酒店。当晚,其执法对象———石狗、勒头沙标段老板黄某到他的房间聊天,带了一盒茶叶和一瓶XO洋酒。“黄某说酒盒里装了20万元,我马上拒绝要退回给他,他不肯收回,说这钱当作给我们执法人员的补助,我见推不掉就收下了。”庞建春事后回忆。
而十多天前,一同采砂的合伙人告诉黄某说,其送给庞建春的礼物都被退了回来。黄某说自己认识庞建春但不熟,于是决定亲自出马。
“这20万元我拿了2万元发给我下属,其他的用来供楼、给小孩儿交学费、生活费及自己平时花销。”庞建春落马后坦承:“我是西江分局局长,他送钱给我的目的是为了和我搞好关系,叫我们去打击无证的采砂行为,保证他们的采砂利益。”
唱K时行贿人送2万元
法院查明,2012年初,“顺发18号”采砂船因违法采砂被西江分局和肇庆水政支队联合执法时查扣,船主伍某找到时任肇庆水政支队副支队长梁学军帮忙打点关系处理扣船事宜。2012年春节前,时任西江分局局长的庞建春和梁学军等人在肇庆皇玛会卡拉OK厅唱歌,伍某交给梁学军4万元,让他处理与西江分局领导的关系,梁学军将其中2万元贿送给庞建春。
对此,伍某回忆,当晚,他接到梁学军的电话,对方说在肇庆车城的皇玛会陪西江分局的领导唱歌,叫他过去埋单。伍某于是开车到皇玛会门口,把钱交给了梁学军。
西江盗采河砂系列案
多名“保护伞”要坐监
2012年广东的“三打”专项行动,引爆了西江流域盗采河砂系列案,牵扯出广东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等约40人涉嫌受贿、渎职案。
时隔约两年,“保护伞”们陆续获刑。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因非法收受他人款物1900多万元,并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5750万元,被汕尾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上诉)。
而省水利厅水政监察局原副局长许元海受贿约110万元,被肇庆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被肇庆市中院终审判刑的,有肇庆水利水政监察系统“一正三副”:肇庆市水利水政监察支队原支队长杨少实,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8.5万元;原副支队长洪勇华、石志成、梁学军,因犯受贿等罪,分别被判刑11年、7年、5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此外,德庆县水务局水利水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江耀清,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终审被判刑4年6个月。
将受贿所得用来供楼、给小孩交学费及平时花销;去地市执法,晚上却跑去娱乐场所唱K,下属一个电话叫来行贿人买单。记者12日从权威渠道获悉,由于受贿人民币22万元,并玩忽职守导致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达6亿多元,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广东省水利厅水利水政监察局西江分局原局长庞建春,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局长“见推不掉就收下了”
2011年底,庞建春带队到肇庆执法,晚上住在肇庆国际大酒店。当晚,其执法对象———石狗、勒头沙标段老板黄某到他的房间聊天,带了一盒茶叶和一瓶XO洋酒。“黄某说酒盒里装了20万元,我马上拒绝要退回给他,他不肯收回,说这钱当作给我们执法人员的补助,我见推不掉就收下了。”庞建春事后回忆。
而十多天前,一同采砂的合伙人告诉黄某说,其送给庞建春的礼物都被退了回来。黄某说自己认识庞建春但不熟,于是决定亲自出马。
“这20万元我拿了2万元发给我下属,其他的用来供楼、给小孩儿交学费、生活费及自己平时花销。”庞建春落马后坦承:“我是西江分局局长,他送钱给我的目的是为了和我搞好关系,叫我们去打击无证的采砂行为,保证他们的采砂利益。”
唱K时行贿人送2万元
法院查明,2012年初,“顺发18号”采砂船因违法采砂被西江分局和肇庆水政支队联合执法时查扣,船主伍某找到时任肇庆水政支队副支队长梁学军帮忙打点关系处理扣船事宜。2012年春节前,时任西江分局局长的庞建春和梁学军等人在肇庆皇玛会卡拉OK厅唱歌,伍某交给梁学军4万元,让他处理与西江分局领导的关系,梁学军将其中2万元贿送给庞建春。
对此,伍某回忆,当晚,他接到梁学军的电话,对方说在肇庆车城的皇玛会陪西江分局的领导唱歌,叫他过去埋单。伍某于是开车到皇玛会门口,把钱交给了梁学军。
西江盗采河砂系列案
多名“保护伞”要坐监
2012年广东的“三打”专项行动,引爆了西江流域盗采河砂系列案,牵扯出广东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等约40人涉嫌受贿、渎职案。
时隔约两年,“保护伞”们陆续获刑。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因非法收受他人款物1900多万元,并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5750万元,被汕尾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上诉)。
而省水利厅水政监察局原副局长许元海受贿约110万元,被肇庆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被肇庆市中院终审判刑的,有肇庆水利水政监察系统“一正三副”:肇庆市水利水政监察支队原支队长杨少实,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8.5万元;原副支队长洪勇华、石志成、梁学军,因犯受贿等罪,分别被判刑11年、7年、5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此外,德庆县水务局水利水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江耀清,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终审被判刑4年6个月。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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