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之“志” 正义之“丽”
——记福建漳州芗城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上)
2014-10-12 16:35: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詹旋江
图为黄志丽在以其名字命名的法官工作室接待来访者。 詹旋江 摄
  9月25日下午,秋日的阳光穿过芗城区南坑街道古塘村的行道树,落在黄志丽法官工作室的牌子上。

  工作室里,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正在调解一起兄弟房屋侵占纠纷。找到法院前,兄弟之间的争吵已持续3年多,家族中的长辈多次调解都没有效果。黄志丽耐心地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谈亲情。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兄弟俩终于达成了初步协议,弟弟同意补偿哥哥2.5万元到3万元,哥哥答应搬出争议房屋。“今天还算是比较顺利。”调解结束后,黄志丽扭头对旁听的记者说,灿烂的笑容在阳光的映照下显得格外动人。

  这只是黄志丽众多办案场景中再普通不过的一幕。12年的法官生涯,黄志丽共办结各类案件5034件,以爱民、为民、便民的实际行动传递着司法的温暖,用真心、真情、真爱赢得了群众的信赖,被百姓亲切称为“知心法官”,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官、最美基层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

  “她就是比别人更认真一点、耐心一点、辛苦一点”

  “黄法官,谢谢你帮我要到了赔偿款,给了我一个公道!”阿梅拿到雇主赔偿的30万元后,感激地对黄志丽说。

  安徽姑娘阿梅到鞋厂打工,不幸被货柜箱砸伤,急需生活费和治疗费。雇主否认与阿梅存在雇佣关系,阿梅也拿不出劳动合同和住院治疗的有关证据。带着严重口吃和浓厚口音的阿梅,一急就说不出话来。看到她缺失了五分之一的头骨,黄志丽的心像被揪住了一样。找到法院可能是阿梅最后的希望了!为了查清案件事实,黄志丽一趟又一趟地在有关部门、医院和知情人之间奔波,终于在税务部门找到了被告附着阿梅残疾证复印件的免税申请,在医院无数的缴费记录中找到了被告支付阿梅医疗费的一张凭证。在铁证面前,被告无言以对,最终支付了赔偿款。

  不查清事实不轻易下判,这是黄志丽多年养成的习惯。她常说:“公正是法官的首要追求,也是群众信任的基础。”在办案时,她总是将调查研究贯穿始终,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深入实地的调查、合乎逻辑和情理的推断,让裁判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观事实,不让不公正的裁判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

  某桩基施工公司起诉某建筑公司合同纠纷案,原告要求支付拖欠已久的桩基款。原告除了项目经理及工人的证人证言,没有其他证据。桩基属于隐蔽工程,现场已经看不到了,被告又拒不认账。由于证据不足,法官完全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但看到原告言辞激烈,甚至对天发誓说桩基款被欠是真的,黄志丽感觉到其中可能有隐情,不能简单一驳了之。她向各方当事人做了认真的调查核实,从被告项目经理处了解到确实存在桩位下陷问题,又通过数日查找,从测绘部门的旧档案里找到了当年记载桩基消失情况说明的图纸,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原告92万元工程款。判决后,被告不仅没有上诉,还在十天内全额支付了拖欠的工程款。原告激动地连声夸奖黄志丽是当代“女包公”。

  就是凭着这种近乎苛刻的认真细致,黄志丽审结的5000多件案件中,上诉率不到3‰,且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谈起黄志丽的办案“诀窍”,芗城区法院长期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陈成刚深有感触:“为什么黄志丽的办案质量特别好?答案说起来其实很简单,做起来却并不容易。她在办案中始终坚持比其他人更认真一点、耐心一点、辛苦一点。就是这些一点,日积月累,造就了今天的黄志丽。”

  “有时候良知只是暂时睡着了,等待着我们把它唤醒”

  70多岁的蔡老伯早年丧偶,独自将儿子拉扯大,在儿子结婚前,又将房屋产权转给他。谁知新婚不久,儿子儿媳便到法院起诉要让老人搬走。

  当黄志丽看到老人的手脚因患类风湿而变形,整日蜗居一个阴暗隔间,吃喝拉撒问题全在这几平方米的空间里解决时,她的心像针扎得一样疼。

  黄志丽走访了老人的亲戚、邻居,记下了老人以往养育儿子的点点滴滴。“是谁又当爹又当妈把你拉扯大?是谁三次卖血为生病住院的你筹钱治疗?又是谁为了让你吃饱穿暖,大冷天到江里捞蛤抓鱼落下病根?”案件开庭时,黄志丽一口气举了十几个老人关爱儿子的例子。小蔡夫妻俩羞愧不已,当庭撤回起诉,一家人和好如初。

  像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一起继承纠纷,黄志丽来回奔波,先后8次调解终于化解花甲老人的遗产之争。一起赡养案件,黄志丽多次召集老人的6个子女进行调解,并用自己母亲早逝而“子欲养,亲不在”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深深触动了他们,促使6个被告共同订立了陪护老人日程表。一起探视权纠纷,65岁的老太太以死相逼,阻止前女婿探望外孙,黄志丽6次耐心接待、细心解释,终于让老人接受了法院的判决,3岁的孩子重新获得了父爱。

  在办案中,黄志丽始终坚持将亲和调解贯穿始终,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努力以司法温情修复人与人之间的裂痕。她所办的案件94%调解撤诉,75%以上自动履行。黄志丽的同事们都说:“志丽的情商特别高,再难解的结她都有办法化解。”黄志丽却说:“我始终坚信,人性本善。有时候良知只是暂时睡着了,等待着我们把它唤醒。”

  “有理的不用找她,没理的找她也没用”

  有这么一起案件,被告林某好心让患有癫痫的姐夫到自己的机砖场帮忙。没想到,姐夫因意外掉进搅拌池死亡。姐夫的父母起诉要求林某赔偿200万元。

  林某四处打听,得知黄志丽喜欢书法,就带着一块端砚上门找到她,想少赔一些钱。黄志丽坚决不要,并严肃地对他说:“我知道这个端砚很名贵,但我决不能收。其实你做了件傻事,把钱赔给对方远远好过买这方端砚。”可被告仍不死心,又托黄志丽的老同学前来说情。而原告那边也找到了黄志丽的一个亲戚,希望能拿到更多的赔偿。黄志丽面对亲情、友情,不是简单地一口回绝,而是做起了同学和亲戚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成了“案外调解员”,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事后,被告感慨地说:“看到黄法官不收礼,我以为要赔很多钱,没想到案件得到这么公正的处理,两家人还找回了亲情。这样的法官,我服!”

  办案至今,每次面对人情、关系、金钱时,黄志丽都毫不犹豫地坚持法官的职业操守,坚守公正廉洁的底线,绝不让法律的天平倾斜。她说:“法官在操守上稍有不慎,损害个人形象事小,损害法院公信事大。”她管得住小节,出差办理保全事项,原告提出派车接送,她坚决推辞。炎热的夏天,被告递来矿泉水,她婉言谢绝;她耐得住清贫,至今仍住在一套6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里,上下班骑的是自行车。十几年来,黄志丽没有一件案子因裁判不公被投诉被举报,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

  “她是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人!”长期与黄志丽共事的助理审判员郑丽容对记者说,“有人找我给黄志丽打招呼,我就一句话:有理的不用找她,没理的找她也没用”。
责任编辑:杨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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