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委明确全市法院派驻法庭庭长级别
农村法庭庭长为副科级 城区法庭庭长为正科级
2014-08-23 09:06: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王洪 童尧
  本报讯 8月20日,湖北省襄阳市市委召开常务委员会,决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中“要选派科级以上法官担任人民法庭庭长”的文件要求,明确全市人民法院派驻农村地区人民法庭庭长由副科级法官担任,派驻市内城区人民法庭庭长由正科级法官担任。

  目前,襄阳市基层法院76名人民法庭庭长中仅1人为正科级,15人为副科级,其余60人均为科员。基层法庭的机构建设不规范,法庭庭长职级待遇低,影响了人民法院司法职能的充分发挥。对此,襄阳市委高度重视,经过多次研究,决定把从优待警与从严治警结合起来,努力解决好政法队伍建设问题。2014年7月,襄阳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等部门专题研究派出人民法庭建设等问题。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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