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多跑腿 群众少诉累
——江苏南通通州区法院“四到村居”工作见闻
2014-08-12 07:22: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第二版 | 作者:朱旻 顾建兵 金永南
7月31日,通州区法院在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场村村委会对一起古稀老人离婚案件进行巡回审理。朱 旻 摄
听说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展“四到村居”工作模式有两年多了,已成为当地独具特色的便民、爱民、护民司法服务品牌,记者决定前往一探究竟。
第一现场
7月31日清晨8时45分,蝉鸣声声,骄阳似火。记者跟随通州区人民法院张芝山人民法庭法官孙进驱车近20公里来到正场村村委会。
村委会会议室摆放的几张桌子成为简易审判台,周围准备了足够的凳子供村民旁听时坐,村干部还从别处搬来三台大功率电风扇。
走进会议室后,孙进立刻爬上桌子在墙上钉一枚铁钉,娴熟地挂上国徽,然后和驾驶员一起拉上“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大红横幅,书记员李金萍则麻利地依次摆好“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小牌,5分钟不到,简易法庭布置完毕。
当天开庭的是一起比较复杂的老年人离婚案件,当事人分别为76岁和77岁,考虑到被告身患基底细胞癌,右小腿肌肉萎缩,行走不便,法庭在立案时就决定把该案放到老人所在村的村委会开庭审理。由于原、被告此前已多次为家庭财产打骂吵闹,搅得四邻不安,得知该案在村委会审理的消息后,乡亲们都赶来旁听。不但会议室座无虚席,就连窗边也挤满了人。
9时整,在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后,庭审正式开始。
原告吴某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二女,1975年前妻去世后,认识了大他一岁的被告吴某。1976年两人结婚,后生了一个儿子,日子过得还算不错。矛盾发生在2000年以后,吴某某继承祖传的4间平房面临拆迁,欲分给与前妻所生的3个子女,妻子吴某自然一肚子意见。
法庭上,吴某大倒苦水,1995年丈夫出车祸腿部严重骨折,是她精心服侍才让丈夫重新站了起来。如今她自己身患重病,丈夫居然要求离婚太没良心。而吴某某则指责妻子对他与前妻的3个子女不管不顾,对公婆不尽赡养义务,现在又对他处分继承的祖屋横加阻拦,两人已为此吵闹数年。
吴某某坚持要求离婚,表示愿将名下存款17万元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而妻子则对存款金额提出质疑。在法庭辩论环节,原、被告双方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小儿子作为母亲代理人出庭,与父亲也不停发生言语上的摩擦。
11时20分,法官宣布休庭,旁听村民立即围上来,七嘴八舌地做起了调解工作。“哪家夫妻没有磕磕碰碰的事,你们的婚姻能够维持30多年,说明感情还过得去,别离婚了,回家好好过日子吧!”“儿孙自有儿孙福,父母不必过度为他们操劳,更不能为给子女多分财产而伤了夫妻情分!”村党支部副书记周章涛也趁热打铁做起了吴某某的思想工作,“你妻子现在身患重病,这个时候离婚也说不过去呀!想想当初你落难的时候,她是怎么对待你的,做人要讲良心呀!”在众人劝说下,原、被告双方的对立情绪得到了一定的缓和,但原告仍执意要离婚。
“建立一个家庭不容易,对离婚问题双方要慎重考虑,今天的调解暂时结束!”此时已是中午12时15分,前胸后背已然出汗湿透的孙进确定了下一次进村调解的时间后,一干人驱车返回市区。
记者手记
法官下乡 便民上路
南通市位于长江口江海交汇处,与上海隔江相望,处于长三角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开发两大国家战略的叠加区。通州区三面环绕南通市主城区,2009年撤市设区。近几年来,通州区逐步融入南通主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亦同步增长。通州区法院案件受理数已连续5年超万件,其中70%的纠纷发生在基层。
如何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诉讼需求?2012年,初到通州区法院担任院长的刘碧波进行专题调研后认为,法官具有精通法律的优势,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法官更要汲取村官熟悉基层情况、擅长做群众工作的优势。遂决定在全区设立15个“法官驻村居群众工作室”,实行巡回审判到村居、化解矛盾到村居、法制宣传到村居、结对帮扶到村居的“四到村居”工作模式,并开展“法官村居行”活动,要求驻村法官每周必须安排半天进村开展工作。2013年,工作室扩增至全区矛盾多发的35个村居,35名法官与村居干部实行“一对一”挂钩联系,公开手机号码,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四到村居”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共巡回审判1200余次,培训村级人民调解员、大学生村官400余人次,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600余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每一次司法过程都成为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增进了群众感情,赢得了群众信任,更收获了司法公信。
现场回音
法官到村里开庭有四个好处
讲述人:南通市高新区正场村党支部副书记 周章涛
今天我旁听了我村这起老年人离婚案件的庭审过程,并参与了调解工作,亲身感受到法官工作的不易。近几年来,我村矛盾纠纷逐年增多,也有数起纠纷成讼,村里处理不下来,当事人就闹上了法庭,法官每次都坚持到村居来调查、审理。我认为,法官到村里来开庭至少有四个好处,一是方便了群众诉讼,村民在家门口就可以打官司,法官的“多跑腿”换来了群众的“少诉累”。二是强化了基层法制宣传工作。每一次的开庭都是一个活生生的法制教育课堂,村民旁听庭审,法官以案说法,让村民亲身感受到法治的氛围。三是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村民旁听庭审,发表意见,有利于法官查清案件事实,形成纠纷化解的合力。四是提升了基层处理纠纷的能力。以往,我们村居干部调解纠纷中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对法律规定吃不准,现在法官到村里来处理纠纷,指导我们调处矛盾,可以说是为我们指了路、壮了胆。
第一现场
7月31日清晨8时45分,蝉鸣声声,骄阳似火。记者跟随通州区人民法院张芝山人民法庭法官孙进驱车近20公里来到正场村村委会。
村委会会议室摆放的几张桌子成为简易审判台,周围准备了足够的凳子供村民旁听时坐,村干部还从别处搬来三台大功率电风扇。
走进会议室后,孙进立刻爬上桌子在墙上钉一枚铁钉,娴熟地挂上国徽,然后和驾驶员一起拉上“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大红横幅,书记员李金萍则麻利地依次摆好“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小牌,5分钟不到,简易法庭布置完毕。
当天开庭的是一起比较复杂的老年人离婚案件,当事人分别为76岁和77岁,考虑到被告身患基底细胞癌,右小腿肌肉萎缩,行走不便,法庭在立案时就决定把该案放到老人所在村的村委会开庭审理。由于原、被告此前已多次为家庭财产打骂吵闹,搅得四邻不安,得知该案在村委会审理的消息后,乡亲们都赶来旁听。不但会议室座无虚席,就连窗边也挤满了人。
9时整,在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后,庭审正式开始。
原告吴某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二女,1975年前妻去世后,认识了大他一岁的被告吴某。1976年两人结婚,后生了一个儿子,日子过得还算不错。矛盾发生在2000年以后,吴某某继承祖传的4间平房面临拆迁,欲分给与前妻所生的3个子女,妻子吴某自然一肚子意见。
法庭上,吴某大倒苦水,1995年丈夫出车祸腿部严重骨折,是她精心服侍才让丈夫重新站了起来。如今她自己身患重病,丈夫居然要求离婚太没良心。而吴某某则指责妻子对他与前妻的3个子女不管不顾,对公婆不尽赡养义务,现在又对他处分继承的祖屋横加阻拦,两人已为此吵闹数年。
吴某某坚持要求离婚,表示愿将名下存款17万元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而妻子则对存款金额提出质疑。在法庭辩论环节,原、被告双方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小儿子作为母亲代理人出庭,与父亲也不停发生言语上的摩擦。
11时20分,法官宣布休庭,旁听村民立即围上来,七嘴八舌地做起了调解工作。“哪家夫妻没有磕磕碰碰的事,你们的婚姻能够维持30多年,说明感情还过得去,别离婚了,回家好好过日子吧!”“儿孙自有儿孙福,父母不必过度为他们操劳,更不能为给子女多分财产而伤了夫妻情分!”村党支部副书记周章涛也趁热打铁做起了吴某某的思想工作,“你妻子现在身患重病,这个时候离婚也说不过去呀!想想当初你落难的时候,她是怎么对待你的,做人要讲良心呀!”在众人劝说下,原、被告双方的对立情绪得到了一定的缓和,但原告仍执意要离婚。
“建立一个家庭不容易,对离婚问题双方要慎重考虑,今天的调解暂时结束!”此时已是中午12时15分,前胸后背已然出汗湿透的孙进确定了下一次进村调解的时间后,一干人驱车返回市区。
记者手记
法官下乡 便民上路
南通市位于长江口江海交汇处,与上海隔江相望,处于长三角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开发两大国家战略的叠加区。通州区三面环绕南通市主城区,2009年撤市设区。近几年来,通州区逐步融入南通主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亦同步增长。通州区法院案件受理数已连续5年超万件,其中70%的纠纷发生在基层。
如何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诉讼需求?2012年,初到通州区法院担任院长的刘碧波进行专题调研后认为,法官具有精通法律的优势,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法官更要汲取村官熟悉基层情况、擅长做群众工作的优势。遂决定在全区设立15个“法官驻村居群众工作室”,实行巡回审判到村居、化解矛盾到村居、法制宣传到村居、结对帮扶到村居的“四到村居”工作模式,并开展“法官村居行”活动,要求驻村法官每周必须安排半天进村开展工作。2013年,工作室扩增至全区矛盾多发的35个村居,35名法官与村居干部实行“一对一”挂钩联系,公开手机号码,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四到村居”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共巡回审判1200余次,培训村级人民调解员、大学生村官400余人次,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600余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每一次司法过程都成为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增进了群众感情,赢得了群众信任,更收获了司法公信。
现场回音
法官到村里开庭有四个好处
讲述人:南通市高新区正场村党支部副书记 周章涛
今天我旁听了我村这起老年人离婚案件的庭审过程,并参与了调解工作,亲身感受到法官工作的不易。近几年来,我村矛盾纠纷逐年增多,也有数起纠纷成讼,村里处理不下来,当事人就闹上了法庭,法官每次都坚持到村居来调查、审理。我认为,法官到村里来开庭至少有四个好处,一是方便了群众诉讼,村民在家门口就可以打官司,法官的“多跑腿”换来了群众的“少诉累”。二是强化了基层法制宣传工作。每一次的开庭都是一个活生生的法制教育课堂,村民旁听庭审,法官以案说法,让村民亲身感受到法治的氛围。三是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村民旁听庭审,发表意见,有利于法官查清案件事实,形成纠纷化解的合力。四是提升了基层处理纠纷的能力。以往,我们村居干部调解纠纷中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对法律规定吃不准,现在法官到村里来处理纠纷,指导我们调处矛盾,可以说是为我们指了路、壮了胆。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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