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法院人民陪审员“三级管理”显成效
2014-07-14 15:30:39
中国法院网讯 (孔德法 张波) 近年来,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不断创新人民陪审员管理机制,探索出院管、庭管、自管的“三级管理”模式,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积极作用,取得良好成效。今年,该院被省法院评为人民陪审工作“先进集体”。1-6月份,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90% 以上。
院管—— 强调规范。 该院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专职负责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培训、考核、补助发放等工作,建立健全与各审判庭、陪审工作组的日常联系机制,定期座谈沟通,监管陪审流程和陪审员工作动态,及时提出书面分析报告。制定《陪审员履行职责考核办法》、《陪审员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为每名陪审员建立日志档案,实行工作业绩月通报、季总结、年考核,年底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先树优,并对不称职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免除职务。
庭管—— 突出质效。该院实行分庭划片管理,根据陪审员的专业特点和区域分布,将139名陪审员划分为9个陪审工作组,分别“归属”各审判庭、三个基层法庭、执行局和信访科,其中一组专职参与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通过随机预约和双向测评等制度,实现人民陪审员的立体化管理,即立案时确定由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后,立案庭将开庭时间等信息通知陪审员,之后便转由业务庭直接与陪审员工作组对接。当中途更换陪审员或案件由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理时,也由业务庭随机抽取确定陪审员。审判庭和陪审员对参审情况、庭审规范、合议等情况互相监督,互相测评,并将结果报审管办备案。
自管—— 注重活力。 该院注重强化陪审员的自我管理,各工作组分别挑选一名陪审员任组长,由其负责各组陪审员的日常联系沟通,对参审情况等跟踪管理,定期组织陪审员交流陪审工作经验,及时向法院或审管办反馈意见建议。此外,该院还为陪审员的自我管理提供软硬件支持,在法院机关设立“陪审员之家”,在人民法庭设立陪审员工作室,创办《陪审专刊》,及时宣传报道陪审动态、陪审心得等,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院管—— 强调规范。 该院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专职负责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培训、考核、补助发放等工作,建立健全与各审判庭、陪审工作组的日常联系机制,定期座谈沟通,监管陪审流程和陪审员工作动态,及时提出书面分析报告。制定《陪审员履行职责考核办法》、《陪审员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为每名陪审员建立日志档案,实行工作业绩月通报、季总结、年考核,年底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先树优,并对不称职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免除职务。
庭管—— 突出质效。该院实行分庭划片管理,根据陪审员的专业特点和区域分布,将139名陪审员划分为9个陪审工作组,分别“归属”各审判庭、三个基层法庭、执行局和信访科,其中一组专职参与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通过随机预约和双向测评等制度,实现人民陪审员的立体化管理,即立案时确定由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后,立案庭将开庭时间等信息通知陪审员,之后便转由业务庭直接与陪审员工作组对接。当中途更换陪审员或案件由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理时,也由业务庭随机抽取确定陪审员。审判庭和陪审员对参审情况、庭审规范、合议等情况互相监督,互相测评,并将结果报审管办备案。
自管—— 注重活力。 该院注重强化陪审员的自我管理,各工作组分别挑选一名陪审员任组长,由其负责各组陪审员的日常联系沟通,对参审情况等跟踪管理,定期组织陪审员交流陪审工作经验,及时向法院或审管办反馈意见建议。此外,该院还为陪审员的自我管理提供软硬件支持,在法院机关设立“陪审员之家”,在人民法庭设立陪审员工作室,创办《陪审专刊》,及时宣传报道陪审动态、陪审心得等,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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