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开展“三项技能竞赛”活动
2014-06-16 08:05:33
中国法院网讯 (王书林 邱林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在全区法院开展庭审技能、裁判文书制作和书记员庭审记录“三项技能竞赛”活动,以技能竞赛提升审判质效。
竞赛采取高院对分院、中院,分院、中院对基层人民法院“三层联动”评审模式,由各级法院政工部门会同研究室、审管办和其他审判业务部门,联合组成多个评审小组,分别对本院以及下级法院进行不定时随机抽查、定时定人固态评查、视频录像调取检查。
竞赛严格按评审条件,对庭审、裁判文书和庭审记录进行评比。根据案件分片管辖区域,高院对各分院、中院法官至少1个庭审、5份裁判文书和5份书记员庭审记录抽查打分;各分院、中院负责对基层人民法院法官至少1个庭审、6份裁判文书和6份书记员庭审记录进行抽查打分。
按照高院规定,办案法官参加庭审技能竞赛,至少选择一件2014年5月至8月间审理的案件;参加裁判文书制作技能竞赛,至少选择一份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间制作的裁判文书;书记员参加庭审记录竞赛,至少选择一份2014年1月至8月间记录的庭审笔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评审组遴选逐级推报,最终评选出庭审技能、裁判文书制作和书记员庭审记录三项技能竞赛优胜者。
竞赛采取高院对分院、中院,分院、中院对基层人民法院“三层联动”评审模式,由各级法院政工部门会同研究室、审管办和其他审判业务部门,联合组成多个评审小组,分别对本院以及下级法院进行不定时随机抽查、定时定人固态评查、视频录像调取检查。
竞赛严格按评审条件,对庭审、裁判文书和庭审记录进行评比。根据案件分片管辖区域,高院对各分院、中院法官至少1个庭审、5份裁判文书和5份书记员庭审记录抽查打分;各分院、中院负责对基层人民法院法官至少1个庭审、6份裁判文书和6份书记员庭审记录进行抽查打分。
按照高院规定,办案法官参加庭审技能竞赛,至少选择一件2014年5月至8月间审理的案件;参加裁判文书制作技能竞赛,至少选择一份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间制作的裁判文书;书记员参加庭审记录竞赛,至少选择一份2014年1月至8月间记录的庭审笔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评审组遴选逐级推报,最终评选出庭审技能、裁判文书制作和书记员庭审记录三项技能竞赛优胜者。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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