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法院人民陪审员:全程来参与 履职显成效
2014-06-05 14:00: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人民陪审员正在参与案件庭审
从陪审普通案件到全程参与简易程序案件,从担任陪审员到调解矛盾纠纷,从参与执行听证到息访息诉,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通过上述“三突破”,妥善化解了大量纠纷,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同感。2010年至2014年4月,该院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各类案件审判活动4261件6703人次,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案件,无一引发上访信访事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评价说,该院推行的陪审工作新机制,实现了陪审工作由庭内走向庭外,由诉讼走向非诉,不仅在立法上具有制度建构方面的借鉴意义,对于基层法院的司法活动也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只有“陪审”没有“陪衬”
2014年3月12日,在密云法院第四法庭,一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本案依法由审判员李晓明、审判员王建国、人民陪审员王连荣组成合议庭……”庭审程序随之进行,这是王连荣在担任密云法院人民陪审员三年来参加的第305次陪审。
王连荣是一名水务局的退休工程师,2011年6月被密云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在密云法院,我觉得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审判长、审判员都十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权力,几乎每次调解都是我们先和当事人谈,很多矛盾不用审判员出面就能解决了。案件审理中,我提出的建议,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基本上都会被采纳。密云法院的做法让我感受到了尊重,同时也激发了我作为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王连荣谈到作为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体会时,如是告诉记者。
据了解,为了更好的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2011年9月,密云法院就制定实施了《关于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人民陪审员的履职提供全面的保障,与此同时,为了最大化的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避免“陪而不审”,该院还同步出台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详细规定了对人民陪审员的考评标准和操作流程,除要求普通程序必须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外,简易程序中,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每人每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数量不得少于12件。
密云法院政治处主任夏连宝表示,人民陪审员在密云法院案件审理中的作用不可或缺,依据相关规定,人民陪审员不仅可以参与各类案件的处理,而且对于辖区内影响较大、社会广泛关注的审判、执行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易引发群体访的审判、执行案件;当事人缠诉缠访或挂账督办的案件等,法院还将根据需要优先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解决。同时,《考评细则》中还要求,陪审员每人每年至少要参加40次案件的陪审工作,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无正当理由拒绝参与审判活动超过三次的,就将被视为辞职。
“自我院实施‘三四五’人民陪审员工作模式后,人民陪审员不仅能陪又能审,而且还要参与到包括诉前调解、现场执行、信访接待等法院工作的全过程,最大化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纠纷化解、执行参与、信访接待、法制宣传和廉政监督的多元化作用。”密云法院院长陈琦表示。
多元选任灵活履职
在以往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中,有重要领导职务的干部是其中的“主力军”,占有较多的名额。这些人民陪审员尽管有较高的热情,但由于繁忙的工作,并不能较多地参与法院的陪审工作。针对这种情况,密云法院在选任人民陪审员的过程中,不仅注重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选任比例,同时扩大选任领域,从教育、医疗、经济、农村基层组织等多领域选任人民陪审员,并在具体选择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时,摒弃了以往“随机”选择的方式,而是由专人负责,根据需要陪审的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参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在选择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时,我会根据案件的类型,选择相关专业的人民陪审员,例如,有涉及未成年人审判的案件,我会邀请有中小学教师职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主要考虑的是他们更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更利于消除未成年人的畏惧和抵触情绪,更容易做工作。”密云法院主要负责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的李华表示,在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中,选择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身份的人民陪审员,化解矛盾的效果会更好,但对于农村多发的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和赡养纠纷等案件,选择农村基层的人民陪审员会更容易做当事人的工作,也更容易受到当事人的信服,如果是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专业案件,选择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则可以在庭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2岁的韩小娥是密云县经济开发区的工会主任,作为经济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韩小娥一直在经济领域工作。去年,韩小娥被任命为密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过多起商事纠纷的调解,化解矛盾的效果十分显著。对此,主审商事纠纷的密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高玲表示:“在商事审判中,有很多案件需要有较强的专业背景,而人民陪审员中很多具有企业经营、财务管理、保险运营等方面的丰富经验,甚至在所在的领域有相当的影响,这些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在配合法官工作时,能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给当事人做工作,短短几句话就可以切中要害,让双方心服口服,案件也较容易调解。”
除了参与案件审理外,密云法院《庭室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中还规定了人民陪审员见证执行信访案件的考核标准,即执行庭每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不少于38件,信访办每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信访案件化解不少于6件。对此,密云法院的院长陈琦表示,将人民陪审员吸纳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一方面可以依托人民陪审员的力量化解矛盾,一方面也通过人民陪审员对法官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张某系密云县穆家峪镇某村村民,未经批准擅自违章占地建房,密云县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他拆除违章建筑,但张某和家人坚决抵制,国土资源局无奈之中,只好向密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密云县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但考虑到被执行人及其妻子年岁已高,身体状况较差,法院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拆除的方式,而是做了冷处理,即通过做思想工作促使其能够自动拆除违章建筑。
但是,张某夫妇抗拒执行情绪依然强烈,密云县法院便邀请了6位长期从事农村基层工作的人民陪审员见证执行,陪审员们先后四次和法官冒着酷暑前往张某的家讲法明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家孩子如果做错了事,你能不管吗?”
通俗简单的道理,苦口婆心地劝说,让张某夫妇无言以对,在人民陪审员的见证下,法院顺利拆除了违章建筑。
“通过这起执行案件,我真是体会到法院执行的不易,社会各界都应该给予理解和支持。”全程见证这起案件执行的人民陪审员王立华如是说。
执行庭庭长王刚也结合这起案件说出了感想:“人民陪审员作为一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力量,除了担任审判员的角色,还肩负着纠纷化解员、执行参与员、信访接待员、法制宣传员的角色。请他们进入这些角色中,目的只有一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么好的事情,我们为什么不去做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评价说,该院推行的陪审工作新机制,实现了陪审工作由庭内走向庭外,由诉讼走向非诉,不仅在立法上具有制度建构方面的借鉴意义,对于基层法院的司法活动也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只有“陪审”没有“陪衬”
2014年3月12日,在密云法院第四法庭,一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本案依法由审判员李晓明、审判员王建国、人民陪审员王连荣组成合议庭……”庭审程序随之进行,这是王连荣在担任密云法院人民陪审员三年来参加的第305次陪审。
王连荣是一名水务局的退休工程师,2011年6月被密云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在密云法院,我觉得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审判长、审判员都十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权力,几乎每次调解都是我们先和当事人谈,很多矛盾不用审判员出面就能解决了。案件审理中,我提出的建议,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基本上都会被采纳。密云法院的做法让我感受到了尊重,同时也激发了我作为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王连荣谈到作为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体会时,如是告诉记者。
据了解,为了更好的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2011年9月,密云法院就制定实施了《关于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人民陪审员的履职提供全面的保障,与此同时,为了最大化的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避免“陪而不审”,该院还同步出台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详细规定了对人民陪审员的考评标准和操作流程,除要求普通程序必须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外,简易程序中,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每人每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数量不得少于12件。
密云法院政治处主任夏连宝表示,人民陪审员在密云法院案件审理中的作用不可或缺,依据相关规定,人民陪审员不仅可以参与各类案件的处理,而且对于辖区内影响较大、社会广泛关注的审判、执行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易引发群体访的审判、执行案件;当事人缠诉缠访或挂账督办的案件等,法院还将根据需要优先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解决。同时,《考评细则》中还要求,陪审员每人每年至少要参加40次案件的陪审工作,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无正当理由拒绝参与审判活动超过三次的,就将被视为辞职。
“自我院实施‘三四五’人民陪审员工作模式后,人民陪审员不仅能陪又能审,而且还要参与到包括诉前调解、现场执行、信访接待等法院工作的全过程,最大化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纠纷化解、执行参与、信访接待、法制宣传和廉政监督的多元化作用。”密云法院院长陈琦表示。
多元选任灵活履职
在以往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中,有重要领导职务的干部是其中的“主力军”,占有较多的名额。这些人民陪审员尽管有较高的热情,但由于繁忙的工作,并不能较多地参与法院的陪审工作。针对这种情况,密云法院在选任人民陪审员的过程中,不仅注重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选任比例,同时扩大选任领域,从教育、医疗、经济、农村基层组织等多领域选任人民陪审员,并在具体选择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时,摒弃了以往“随机”选择的方式,而是由专人负责,根据需要陪审的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参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在选择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时,我会根据案件的类型,选择相关专业的人民陪审员,例如,有涉及未成年人审判的案件,我会邀请有中小学教师职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主要考虑的是他们更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更利于消除未成年人的畏惧和抵触情绪,更容易做工作。”密云法院主要负责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的李华表示,在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中,选择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身份的人民陪审员,化解矛盾的效果会更好,但对于农村多发的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和赡养纠纷等案件,选择农村基层的人民陪审员会更容易做当事人的工作,也更容易受到当事人的信服,如果是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专业案件,选择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则可以在庭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2岁的韩小娥是密云县经济开发区的工会主任,作为经济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韩小娥一直在经济领域工作。去年,韩小娥被任命为密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过多起商事纠纷的调解,化解矛盾的效果十分显著。对此,主审商事纠纷的密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高玲表示:“在商事审判中,有很多案件需要有较强的专业背景,而人民陪审员中很多具有企业经营、财务管理、保险运营等方面的丰富经验,甚至在所在的领域有相当的影响,这些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在配合法官工作时,能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给当事人做工作,短短几句话就可以切中要害,让双方心服口服,案件也较容易调解。”
除了参与案件审理外,密云法院《庭室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中还规定了人民陪审员见证执行信访案件的考核标准,即执行庭每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不少于38件,信访办每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信访案件化解不少于6件。对此,密云法院的院长陈琦表示,将人民陪审员吸纳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一方面可以依托人民陪审员的力量化解矛盾,一方面也通过人民陪审员对法官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张某系密云县穆家峪镇某村村民,未经批准擅自违章占地建房,密云县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他拆除违章建筑,但张某和家人坚决抵制,国土资源局无奈之中,只好向密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密云县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但考虑到被执行人及其妻子年岁已高,身体状况较差,法院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拆除的方式,而是做了冷处理,即通过做思想工作促使其能够自动拆除违章建筑。
但是,张某夫妇抗拒执行情绪依然强烈,密云县法院便邀请了6位长期从事农村基层工作的人民陪审员见证执行,陪审员们先后四次和法官冒着酷暑前往张某的家讲法明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家孩子如果做错了事,你能不管吗?”
通俗简单的道理,苦口婆心地劝说,让张某夫妇无言以对,在人民陪审员的见证下,法院顺利拆除了违章建筑。
“通过这起执行案件,我真是体会到法院执行的不易,社会各界都应该给予理解和支持。”全程见证这起案件执行的人民陪审员王立华如是说。
执行庭庭长王刚也结合这起案件说出了感想:“人民陪审员作为一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力量,除了担任审判员的角色,还肩负着纠纷化解员、执行参与员、信访接待员、法制宣传员的角色。请他们进入这些角色中,目的只有一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么好的事情,我们为什么不去做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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