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滥用阻碍教育公平 官员亲属升学是否公开引追问
2014-06-04 11:14:35 | 来源:检察日报
  麦子“幼升小”:外地孩子在北京

  对北京籍孩子来说,今年“幼升小”政策的最大变化,是跨区、跨片择校变得艰难。以前入学,学校就能说了算,而今年,区里统一管理,收回学校“建档权”。对多数家庭来说,规范不是坏事。

  更值得关注的是外地孩子。5月31日,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信息采集截止。截止到5月27日的统计数字显示,完成信息采集的15.4万余名学生中,非京籍儿童超过三分之一。对此,北京市教委明确表示,“五证”审核不过关的非京籍儿童将不能在北京入学。对那些可能没学上的家长、孩子来说,今年的六一,注定不是“快乐的儿童节”。

  教委口中的“五证”是指:监护人务工证、实际住所的居住证、全家的户口本、在京暂住证以及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无监护条件证明。和往年相比,北京市政策进一步收紧:部分区县明确要求父母双方都要在本区县就业;多个区县要求非京籍父母在本区县就业和居住,其中丰台区还要求父母双方暂住证是今年3月1日前办理完成的;部分区县虽然不要求非京籍父母在本区工作,但是要求在本区居住,同时有一些比较特殊的要求,比如通州区要求家长缴纳社保的地点必须在通州。

  北京提高入学门槛,有其苦衷。近年来,外地孩子入学人数持续走高,让北京不堪重负。2011年,北京市小学入学的9.5万新生中,非京籍学生比例占到47.6%。今年4月22日,北京市教委主任线联平做客北京城市广播“市民对话一把手”节目时透露:今年小学入学人数将达到17.6万人,比去年增加1万人。2014年昌平区学位缺口严重。该区今年六年级小升初毕业的人数为5317人,但今年昌平的适龄儿童人数却达到了14521人,京籍人数为8328人。这意味着六年级毕业生腾出的学位名额,远远达不到适龄儿童人数的需求,缺口达到9000多人。他还表示,各区的就学政策上都是首先要满足本区户籍人口入学需求。

  线联平所说的这些,都是事实。将上述事实放在控制城市人口进一步增长的大背景下,他的解释有合理成分。但一些问题仍有廓清必要。外地孩子,不在北京上学尚可回原籍,北京孩子却没“躲闪”。这样看,“首先要满足本区户籍人口入学需求”,似乎无可指责,但义务教育法第12条第二款对异地义务教育的表述是:“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法律强调的是“平等”,而不是谁“首先”。外地孩子有无在北京上学的权利?如果有,谁来保障这一权利的实现?这是首先要问的问题。

  其次,如果必须限制,怎样的限制是合理的?如果说目前不具备让每个外地孩子都在北京入学的条件,限制是必要的,那么,用怎样的条件限制则是有关部门要考虑的。今年个别区县出台的限制条件,比如要求父母在同一个区工作,社保须在本区缴纳,登记前才对暂住证办理日期作出限制等,都有不小的商榷空间。

  最后,让更多孩子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有关部门要做什么?五证审核不过关,不能在京入学的孩子,可以回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但这意味着,或者是孩子和父母分开,或者是父母为了孩子放弃在京的工作。随着北京市控制人口政策的实行,外地孩子在京入学需求,或许不会像前几年那样增长迅速,但相当一段时间内,入学需求和学校容纳能力之间的矛盾,仍会比较突出。如果对外地孩子来说,在北京上学是他们的正当权利,那么,通过努力保障这一权利实现,就是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小升初”:共建退出历史舞台

  今年北京市的“小升初”,被称为“史上最严小升初”。“当身边一些很有‘能量’的家长说起孩子入学,用颇为无奈口气说出‘等派位’时,我感觉变化可能真的来了。”一位家长如是说。

  从1998年开始,北京市“小升初”开始全面推行电脑派位。具体做法是,按户籍和居住地为学生划定具体的学区,学区内的小学生可以参与教育部门组织的片区内中学学位的电脑派位,决定具体进入哪个中学。电脑排位的初衷,是以均衡生源质量为起点,之后通过均衡师资等一系列手段,实现教育均衡化,全面推进教育进步。

  用这样的初衷衡量16年的实践,我们不得不遗憾地承认,当初的初衷并未实现。和16年前相比,一些学校之间的差距不是缩小了,而是进一步拉大了。而包括点招、推优、共建、“条子生”在内的多种升学方式,使得“拼爹”现象越来越明显,电脑派位成为平民子弟的“游戏”。通过电脑派位进入重点中学的学生,寥寥无几,绝大部分进入了普通中学,以至于小学生中间流传着一个有关电脑派位的形象称谓:“充军发配”。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北京市今年的“小升初”政策的改变,包括彻底取消共建、减少特长生等,引人注目。现实中有“资格”参与共建的,多是国家部委、大型企事业单位,或有权,或有钱,或二者兼具。北京市拿共建“开刀”,展现了一定勇气。

  5月20日,北京市教委下发《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严明纪律的若干规定》,文件全文793个字,有12个“严禁”、14个“不得”。“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一些学校违规提前招生和点招学生,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招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掐尖”招生……现实中比较严重的问题,文件中均有涉及。这些规定堵住了制度漏洞。如果能得到切实贯彻,“小升初”乱象可望有大的改观。

  但很多问题并非新问题,这些年有关部门发文规范也不是一次两次,但效果并不明显,有些甚至愈加严重。因为这样的原因,一些教师、家长对“最严小升初”的态度是观望。某中学校长说:“政策再好,也要真正地去落实。不严格落实的政策再好也没有用,也只是个空架子。”他认为,要实现教育公平,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禁令”下发后,市教委明确表示,要将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情况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重要指标。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典型案例全市通报曝光。

  中高考:两起官司的背后

  最近,两起和中考、高考有关的官司,引发社会关注。一起发生在北京,根据今年北京市的中招规定,户籍在外地的学生不能报考普通高中,只能报考中职类学校。九名外地户籍的初三学生委托其父母对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立案。

  2012年8月,教育部等部委出台《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地制定异地高考方案。北京市于2012年底出台异地高考过渡方案,规定家长需在北京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工作、社保也要连续缴纳满六年外,同时规定“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也就是说,如果外地户籍学生不能获得在京就读普高的学籍,将来就不能在京参加高考。

  另一个官司发生在内蒙古。5月27日,高三学生黄涛(化名)向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将内蒙古教育厅告上法庭,请求确认限制其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行政行为违法,要求教育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以保障其在内蒙古参加高考的合法权利。

  2008年,黄涛的户口从安徽省迁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同年9月,他进入黄冈中学北京分校读初中。2011年黄涛初中毕业后,其学籍录入户口所在地乌拉特中旗一中,而人在湖北黄冈中学总部就读高中。今年高考报名出了麻烦:根据内蒙古教育厅规定,只有在户籍所在地连续就读两年,才能参加本科报名录取,否则只允许参加专科高考考试;而根据湖北省的异地高考政策,在湖北参加高考,他也只能报考高职院校。

  黄涛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把学籍挂在教育质量不高的地区,再到教育质量高的地区求学,高考时再回学籍所挂地区参加高考,这是典型的“高考移民”。地方政府从维护教育公平角度出台政策遏制高考移民,并无不当。仅有的悬念是,内蒙古2013年修订相关高考报名资格政策,规定截止到今年4月1日,从区外迁入内蒙古的考生,须同时符合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本人取得内蒙古户籍满2年。也就是说,即使2013年新政策出台后,黄涛马上回内蒙古上学,到今年也满足不了“连续就读满两年”的条件。新政策要不要给学生、家长一个适应期?这或是决定诉讼结果的关键因素。

  新华社日前报道,全国28个省份开始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问题,5.6万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今年将在居住地参加高考。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一,且均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在实际操作中仍有考生可能面临不能报考的情况。而且,大部分地区只允许报考高职或者高专,没有放开普通本专科录取。

  近两年,一些在北京取得学籍或者借读的外籍学生家长,因为孩子不能在京参加高考而发起维权行动。对维权行动的是非,笔者不过多评价,但家长“有完整学籍为何不让在京参加高考”的诘问,的确让教育主管部门被动。考虑到北京等大城市面临的人口压力,如果异地高考暂时无法实现,那么,从中考就“掐断”外地孩子在京高考的想法,让他们尽早作出更为现实的选择,未必不是更负责任的选择。

  “蔡荣生们”:实现教育公平的最大障碍

  如果说什么对教育公平伤害最大,那一定是被滥用的权力。

  5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南京检方以涉嫌受贿罪决定对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予以逮捕。经查,2006年至2013年期间,蔡荣生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过程中为考生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000余万元。

  长达七年时间,违规操作考生入学多起,蔡荣生仅仅是一个人作案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公众期待尽快看到他的同案犯是谁;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一所著名大学的自主招生,一个人即能“只手遮天”而毫无监督,学校管理何以混乱到如此地步?而公众更大不安则在于:除了已经被发现的蔡荣生,还有多少“蔡荣生”在潜伏?

  关于蔡荣生犯罪事实和违规操作手法,5月31日《新京报》做了一些披露。自2006年,蔡荣生便开始利用自主招生贪污敛财。他主导下的自主招生中,大量生源来自东北,其中以其老家长春生源居多。吉林省某重点高中多名学生表示,在2006年到2010年间,人民大学自主招生对该校学生几乎是明码标价。如成绩超过一本线较多,蔡荣生会建议办自主招生20分加分,价钱为5万到20万元;如成绩较差,花50万到80万元可通过艺术特长生、国学院自主招生等方式最多降200分录入人民大学。

  收受钱财造成招生秩序混乱,蔡荣生罪责难逃,但同样值得关注的是那些以钱开路的家长、学生的命运。会有家长因行贿受到刑事追究吗?通过不正当途径入学的学生,如果仍在读,自当清退;已经工作的,不正当利益如何剥夺,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严格讲,既然利益从起点就是不正当的,那么,其后的“增值”也应被剥夺。

  监督权力,确保其不被滥用,是实现教育公平不可或缺的前提。不仅高招,教育各个环节都如此。回到今年北京的举措。“幼升小”严控跨区、跨片,小升初取消共建等举措,大大压缩了寻租的空间,但“旁门左道”一般人走不通,是不是所有人都走不通?公众有这种担心。朋友圈也不时有原共建单位学生以特长生名义升学的信息,虽然真伪难辨,至少值得警惕。

  升学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在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的现实下,纪委也应紧盯这一环节。一定级别的官员特别是教育系统官员,如果有子女或者其他亲属升学,这方面的信息是否需要公开呢?笔者拿不太准。不过,如果向全社会公开尚无依据,那么,主动向组织申报相关信息,却是可以也应该做的。这些信息包括,升入哪所学校,以何种方式升学等,以便于核查。特长等特殊方式招生,校方多会全程录像。纪委以录像为依据,请专业人士对考生业务水平做一鉴别,是否有“猫腻”便可有个大致判断。如果可疑,就坚决地查下去。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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