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青少年犯罪和不良心理的成因
2014-05-28 10:03: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董万军 杜东安
一直以来,未成年人犯罪都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社会问题,作为一个非常严重的犯罪现象,我们将未成年人犯罪与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而在我们中国,未成年人犯罪同样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到底应该怎样更有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首先,还应该在法律保障的提前下,在充分净化各方面环境的同时,更加清醒地认识到青少年中存在的各种不良心理及其危害。其次还要以以矫治和消除不良心理为重点,从“心”抓起,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只有想尽一切办法去促进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形成,才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条重要主线。
一、青少年的不良心理是违法犯罪根源所在
在犯罪心理学中,个人心理、社会环境和个人行为活动是青少年犯罪的三大根源,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告诉我们,客观世界是一切心理活动产生的源泉所在,社会存在决定着人们的意识,而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实质上就是社会上的消极因素在一些人不良消极心理因素中能动的反映,积极着眼于整个社会,再加以预控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未成年人个体中存在的不良心理,如反常态的人际关系,追求过高的物质需求,近乎畸形的需要结构,轻浮的生活态度,错误的思想意识,偏执倾向,精神空虚,愤世嫉俗,心理不平衡,承挫能力低等现象又决定了这些青少年对不良刺激内容的选择和消化。如果不及时矫治和消除,其直接恶果必然导致各种违法犯罪的发生。犯罪事实是不良心理的结果和外化,未成年人犯罪其实并不是偶然的,哪怕是激情型犯罪也不例外。
二、青少年最常见的不良心理及其危害
1、家庭结构的残缺是导致青少你心理质变的原因之一
一个缺乏父爱和母爱的孩子,是最容易产生孤僻、脆弱、自卑或过强的自尊心理的。这些青少年在结构不完整或畸形的家庭中成长,其生活心理压力过于沉重,很容易对家庭易产生离心力,极易受坏人引诱而误入岐途。例如在河南南阳的12岁女孩张小红因年幼时被亲生父母送人,随后被养父母含辛茹苦地收养,养父母待她很好,她自己也很活泼可爱,而随着养母的病逝,养父再娶后,张小红便产生了强烈的自卑心理和逆反心理,总认为自己在这个家庭里是多余的一个。慢慢地她开始不服管教,常常离家出走,浪迹社会并交往了一些不良朋友,由于生活所迫,最终导致盗窃犯罪,而她自己却不以为然。
2、青少年心理非常容易脆弱、偏执,产生逆反心理
家庭结构健全但教育方法不当,同样可以导致青少年存在不良心理,这一普遍现象应该引起家长们的注意。比如过分地溺爱子女,使孩子容易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以我为中心,专横霸道,缺乏责任感,社交协调能力差等心理,过分溺爱,百弊而无一利。有些来自父母的高压,专制和棍棒,从而造成少年的自卑、逆反、压抑、焦虑、过分孤僻和对他人充满敌意,具有较强的攻击性。这样的青少年一旦犯罪,暴力性犯罪就是其主要犯罪类型。
3、在青少年中存在的盲目好奇、消极心理是产生逆反心理的主要成因
未成年人是一个社会的弱势群体,这个群体,这是一个危险的群体,他们不管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具有很不成熟的特点,由于对一些新鲜事物具有很强的神秘感,便有了很强烈的求知欲,在认识上自然也存在好奇心理。如果家长和老师引导不当,同样也会造成违法犯罪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青少年因为对异性、毒品等充满神秘感,在好奇心驱使下,便去寻求刺激,再加之自控力差,进而进行模仿。因好奇而模仿武侠小说、碟片中的暴力情节、色情行为而违法犯罪的不计其数。目前,在各国吸毒低龄化现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和青少年盲目好奇、消极模仿心理是分不开的。
4、青少年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极差,很容产生从众心理
青少年一旦在群体压力大,个人心理承受力小时,由于没有明辨是非对错的能力,从而就采取从众行为来获得安全感,这是所有人的一种自然向往,也是能动适应群体生活的社会属性——聚群性,同样也是一种社会性需要。常言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些未成年人纠合性犯罪的特点足以说明这一点。实质上,从众心理就是基于青少年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未成年人结伙犯罪的影响很大,连续作案又多,危害极广,而成员之间的共同心理是:“偷大家一起偷,要打大家一起打,你吸我也吸”。从众心理的产生还加剧了团伙犯罪,其社会性危害非常严重。
5、青少年的强烈自尊心很容易产生嫉妒心理
“嫉妒心是人之天敌”,而“羡慕嫉妒恨”就是横亘在青少年面前的一把利剑。每个自然人都会有一点嫉妒心理,但是关键在于人们如何去控制自己的嫉妒心,不加控制的嫉妒心理就像脱僵的野马,必然会带来严重社会危害。在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中,由于嫉妒而杀人或故意伤人的案例占了一定的比重。郑州市的张某(男,21岁),因开饭店不景气,看眼着隔壁家的餐馆生意红火,便产生嫉妒心理,而后实施犯罪,连续三次用炸药爆炸了两家餐馆,当第三次伺机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当问其作案动机时,张某竟然回答说:“我看到别人家的生意比我好,我就非常气愤,就想去炸掉这些人。”由此可见,嫉妒心的危害实在是太大了。
6、青少年由于涉世未深,在生活交际中容易产生反社会心和报仇心理
由于未成年人的世界观尚未定型,这个时期是人格形式和发展的最关键的阶段,也就很容易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导致反社会心和报仇心理。未成年人对社会,对人生的认识很容易表面化、直观化。在当今多元思维并存,以及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下,他们更不能正确看待社会腐败等问题,容易易对司法平等原则产生相关的怀疑,对社会严重不满,甚至出现仇视心理,对法律、社会信任度降低。书本教育、教师的教导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反差,使青少年觉得无所适从。未成年人中思想不稳定、抵制力较弱、意志力差的人,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有的明明知道法律是威严的,而故意去犯罪。
以上就是极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青少年产生不良心理的几种表现,这些不良心理的形成,其成因复杂且多样化,既有家庭的,又有学校的,还有有社会环境的和个体主观原因的。只有从全社会会的角度来加以引导,利用家庭和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不良心理进行疏导教育,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的诸多难题。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到底应该怎样更有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首先,还应该在法律保障的提前下,在充分净化各方面环境的同时,更加清醒地认识到青少年中存在的各种不良心理及其危害。其次还要以以矫治和消除不良心理为重点,从“心”抓起,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只有想尽一切办法去促进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形成,才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条重要主线。
一、青少年的不良心理是违法犯罪根源所在
在犯罪心理学中,个人心理、社会环境和个人行为活动是青少年犯罪的三大根源,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告诉我们,客观世界是一切心理活动产生的源泉所在,社会存在决定着人们的意识,而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实质上就是社会上的消极因素在一些人不良消极心理因素中能动的反映,积极着眼于整个社会,再加以预控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未成年人个体中存在的不良心理,如反常态的人际关系,追求过高的物质需求,近乎畸形的需要结构,轻浮的生活态度,错误的思想意识,偏执倾向,精神空虚,愤世嫉俗,心理不平衡,承挫能力低等现象又决定了这些青少年对不良刺激内容的选择和消化。如果不及时矫治和消除,其直接恶果必然导致各种违法犯罪的发生。犯罪事实是不良心理的结果和外化,未成年人犯罪其实并不是偶然的,哪怕是激情型犯罪也不例外。
二、青少年最常见的不良心理及其危害
1、家庭结构的残缺是导致青少你心理质变的原因之一
一个缺乏父爱和母爱的孩子,是最容易产生孤僻、脆弱、自卑或过强的自尊心理的。这些青少年在结构不完整或畸形的家庭中成长,其生活心理压力过于沉重,很容易对家庭易产生离心力,极易受坏人引诱而误入岐途。例如在河南南阳的12岁女孩张小红因年幼时被亲生父母送人,随后被养父母含辛茹苦地收养,养父母待她很好,她自己也很活泼可爱,而随着养母的病逝,养父再娶后,张小红便产生了强烈的自卑心理和逆反心理,总认为自己在这个家庭里是多余的一个。慢慢地她开始不服管教,常常离家出走,浪迹社会并交往了一些不良朋友,由于生活所迫,最终导致盗窃犯罪,而她自己却不以为然。
2、青少年心理非常容易脆弱、偏执,产生逆反心理
家庭结构健全但教育方法不当,同样可以导致青少年存在不良心理,这一普遍现象应该引起家长们的注意。比如过分地溺爱子女,使孩子容易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以我为中心,专横霸道,缺乏责任感,社交协调能力差等心理,过分溺爱,百弊而无一利。有些来自父母的高压,专制和棍棒,从而造成少年的自卑、逆反、压抑、焦虑、过分孤僻和对他人充满敌意,具有较强的攻击性。这样的青少年一旦犯罪,暴力性犯罪就是其主要犯罪类型。
3、在青少年中存在的盲目好奇、消极心理是产生逆反心理的主要成因
未成年人是一个社会的弱势群体,这个群体,这是一个危险的群体,他们不管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具有很不成熟的特点,由于对一些新鲜事物具有很强的神秘感,便有了很强烈的求知欲,在认识上自然也存在好奇心理。如果家长和老师引导不当,同样也会造成违法犯罪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青少年因为对异性、毒品等充满神秘感,在好奇心驱使下,便去寻求刺激,再加之自控力差,进而进行模仿。因好奇而模仿武侠小说、碟片中的暴力情节、色情行为而违法犯罪的不计其数。目前,在各国吸毒低龄化现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和青少年盲目好奇、消极模仿心理是分不开的。
4、青少年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极差,很容产生从众心理
青少年一旦在群体压力大,个人心理承受力小时,由于没有明辨是非对错的能力,从而就采取从众行为来获得安全感,这是所有人的一种自然向往,也是能动适应群体生活的社会属性——聚群性,同样也是一种社会性需要。常言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些未成年人纠合性犯罪的特点足以说明这一点。实质上,从众心理就是基于青少年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未成年人结伙犯罪的影响很大,连续作案又多,危害极广,而成员之间的共同心理是:“偷大家一起偷,要打大家一起打,你吸我也吸”。从众心理的产生还加剧了团伙犯罪,其社会性危害非常严重。
5、青少年的强烈自尊心很容易产生嫉妒心理
“嫉妒心是人之天敌”,而“羡慕嫉妒恨”就是横亘在青少年面前的一把利剑。每个自然人都会有一点嫉妒心理,但是关键在于人们如何去控制自己的嫉妒心,不加控制的嫉妒心理就像脱僵的野马,必然会带来严重社会危害。在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中,由于嫉妒而杀人或故意伤人的案例占了一定的比重。郑州市的张某(男,21岁),因开饭店不景气,看眼着隔壁家的餐馆生意红火,便产生嫉妒心理,而后实施犯罪,连续三次用炸药爆炸了两家餐馆,当第三次伺机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当问其作案动机时,张某竟然回答说:“我看到别人家的生意比我好,我就非常气愤,就想去炸掉这些人。”由此可见,嫉妒心的危害实在是太大了。
6、青少年由于涉世未深,在生活交际中容易产生反社会心和报仇心理
由于未成年人的世界观尚未定型,这个时期是人格形式和发展的最关键的阶段,也就很容易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导致反社会心和报仇心理。未成年人对社会,对人生的认识很容易表面化、直观化。在当今多元思维并存,以及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下,他们更不能正确看待社会腐败等问题,容易易对司法平等原则产生相关的怀疑,对社会严重不满,甚至出现仇视心理,对法律、社会信任度降低。书本教育、教师的教导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反差,使青少年觉得无所适从。未成年人中思想不稳定、抵制力较弱、意志力差的人,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有的明明知道法律是威严的,而故意去犯罪。
以上就是极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青少年产生不良心理的几种表现,这些不良心理的形成,其成因复杂且多样化,既有家庭的,又有学校的,还有有社会环境的和个体主观原因的。只有从全社会会的角度来加以引导,利用家庭和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不良心理进行疏导教育,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的诸多难题。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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