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执行公开应以打造“三大平台”为基础
2014-05-23 15:38: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秦江
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执行信息公开被提上法院重点工作日程。2013年7月和2014年3月,《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构建诚信惩失信”合作备忘录》先后出台,让全社会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问题的讨论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热度。
新规定、新举措的出台实施,加之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期待,赋予了执行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但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执行工作的发展与动向越来越受到世人关注。在新形势下,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尝试搭建执行“三大平台”,通过畅通的信息公开查询、便捷的执行服务、强有力的执行曝光,推动了执行工作的阳光、有序、规范运转。
一、打造执行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推进执行实施全过程公开
首先,打造信息共享平台。将相关案件的详细信息全部、实时录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上下级法院、异地法院、法院内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及时向经过身份验证的当事人提供执行立案,程序变更,执行措施,财产处置,执行裁决、结案,执行款项分配及暂缓执行、中止、终结执行等信息,确保当事人对案件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其次,畅通执行信息对接。根据省、市、区执行联动会议纪要规定和《“构建诚信惩失信”合作备忘录》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点对点”银行执行司法查询系统,逐步建立与金融、公安、国土、住建、社保、民政、工商、房产等部门的网络信息对接,实现执行查控与联动部门信息反馈的“点对点”传输,为构建司法诚信体系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支撑。
第三,规范执行文书制作。在法院内部管理中,以推进执行文书上网为契机,严格规范各类执行裁判文书的制作、撰写,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将执行文书上网公开,以公开倒逼文书制作水平的提高。
二、打造执行服务平台,推进法院当事人双向互动全天候对接
首先,公开执行节点信息。在案件受理、财产查控、评估拍卖等节点,通过“短信互动平台”向当事人发送执行节点信息,当事人亦可依托该平台向法院提供案件财产线索,实现执行动态的实时互动传输。充分利用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高清LED全彩屏等渠道,公开执行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收费依据、执行费缓减免、执行风险、悬赏拍卖公告、执行工作动态等信息。
其次,完善执行服务中心配置。在现有执行服务大厅基础上,充实完善职能设置,将其打造成集立案咨询、材料收转、信访接待、智能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执行服务中心”。作为法院的执行服务基站,中心安排专人全天候进行执行引导和投诉受理,在方便当事人联络法官的同时,有力监督了执行行为。
第三,建立执行指挥系统。按照省法院对建设执行指挥中心的部署要求,东港法院整合人力、物力资源,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将被执行人财产查控系统、远程监控指挥系统、委托案件管理系统、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有机整合,构建起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纵横联动的“执行指挥系统”,实行全天候快速反应。指挥中心一旦接到群众举报或相关线索,立即调度执行员快速出击,第一时间控制老赖财产。为推动执行办案全方位监管,东港法院要求执行人员在案件查封、扣押、拘留、拘传、搜查等重要执行现场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同步录音录像,实现执行全程公开透明。
三、打造执行曝光平台,推进执行威慑机制建立
首先,利用公开媒介实施信用惩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东港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功能,每天在门户网站、院外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招投标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等信息,使列入“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同时方便公众根据公开信息查询被执行人详细信息。
其次,明确信用惩戒范围。按照《“构建诚信惩失信”合作备忘录》的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划定了明确的信用惩戒范围,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还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
三是营造信用惩戒氛围。通过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明确信用惩戒范围等手段,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舆论压力,逐渐营造“构建诚信、惩戒失信”氛围,压缩“老赖”生存空间,最终实现以司法强制力引导诚实信用社会风尚形成的良好效果。
(作者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新规定、新举措的出台实施,加之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期待,赋予了执行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但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执行工作的发展与动向越来越受到世人关注。在新形势下,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尝试搭建执行“三大平台”,通过畅通的信息公开查询、便捷的执行服务、强有力的执行曝光,推动了执行工作的阳光、有序、规范运转。
一、打造执行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推进执行实施全过程公开
首先,打造信息共享平台。将相关案件的详细信息全部、实时录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上下级法院、异地法院、法院内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及时向经过身份验证的当事人提供执行立案,程序变更,执行措施,财产处置,执行裁决、结案,执行款项分配及暂缓执行、中止、终结执行等信息,确保当事人对案件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其次,畅通执行信息对接。根据省、市、区执行联动会议纪要规定和《“构建诚信惩失信”合作备忘录》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点对点”银行执行司法查询系统,逐步建立与金融、公安、国土、住建、社保、民政、工商、房产等部门的网络信息对接,实现执行查控与联动部门信息反馈的“点对点”传输,为构建司法诚信体系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支撑。
第三,规范执行文书制作。在法院内部管理中,以推进执行文书上网为契机,严格规范各类执行裁判文书的制作、撰写,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将执行文书上网公开,以公开倒逼文书制作水平的提高。
二、打造执行服务平台,推进法院当事人双向互动全天候对接
首先,公开执行节点信息。在案件受理、财产查控、评估拍卖等节点,通过“短信互动平台”向当事人发送执行节点信息,当事人亦可依托该平台向法院提供案件财产线索,实现执行动态的实时互动传输。充分利用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高清LED全彩屏等渠道,公开执行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收费依据、执行费缓减免、执行风险、悬赏拍卖公告、执行工作动态等信息。
其次,完善执行服务中心配置。在现有执行服务大厅基础上,充实完善职能设置,将其打造成集立案咨询、材料收转、信访接待、智能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执行服务中心”。作为法院的执行服务基站,中心安排专人全天候进行执行引导和投诉受理,在方便当事人联络法官的同时,有力监督了执行行为。
第三,建立执行指挥系统。按照省法院对建设执行指挥中心的部署要求,东港法院整合人力、物力资源,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将被执行人财产查控系统、远程监控指挥系统、委托案件管理系统、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有机整合,构建起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纵横联动的“执行指挥系统”,实行全天候快速反应。指挥中心一旦接到群众举报或相关线索,立即调度执行员快速出击,第一时间控制老赖财产。为推动执行办案全方位监管,东港法院要求执行人员在案件查封、扣押、拘留、拘传、搜查等重要执行现场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同步录音录像,实现执行全程公开透明。
三、打造执行曝光平台,推进执行威慑机制建立
首先,利用公开媒介实施信用惩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东港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功能,每天在门户网站、院外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招投标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等信息,使列入“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同时方便公众根据公开信息查询被执行人详细信息。
其次,明确信用惩戒范围。按照《“构建诚信惩失信”合作备忘录》的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划定了明确的信用惩戒范围,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还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
三是营造信用惩戒氛围。通过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明确信用惩戒范围等手段,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舆论压力,逐渐营造“构建诚信、惩戒失信”氛围,压缩“老赖”生存空间,最终实现以司法强制力引导诚实信用社会风尚形成的良好效果。
(作者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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