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执行利剑 擎法治蓝天
——新疆兵团昭苏垦区人民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纪实
2014-05-20 14:36: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晶晶
  一场新雨后,在阳光的照射下,新疆昭苏垦区显得格外靓丽,放眼望去,蓝天白云掩映着的楼房、视野开阔的休闲广场、典雅别致的桥廊亭榭、潺潺流淌的河溪流水、春意浓浓的花木草坪,老人们沐浴春光,青年们放飞风筝,孩子们奔跑嬉戏……一幅幅幸福生活画卷在昭苏高原徐徐展开。昭苏,地处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西南部,在这个平均海拔2108米的边境高位山间盆地,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活安康,所有这一切的基础是什么?素有“袖珍法院”之称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垦区人民法院用实践作出了有力回应——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近年来,该院强化执行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效果。2013年,该院实现100%结案、执结标的100%到位的目标,为当事人兑现执行款额640961.87万元,为推动昭苏垦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营造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今年4月,该院继2010年后再次被授予兵团“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荣誉称号。

  昭苏垦区法院注意寻找各方当事人的感化点,尽可能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和解执行,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13年,该院自动履行率达到96%,其中通过执行化解涉及三代人的积怨案件在当地传为佳话。巴某、梁某原系婆媳关系,因遗产纠纷关系恶化,诉至昭苏垦区人民法院,该院作出双方互相返还房屋的判决。拿到判决的巴某出于“我住不成,你也别想住”的心理故意损坏了楼房内的水电、污损了墙面,梁某以此为由,拒绝搬出平房,扬言“巴某必须把楼房内回复原样,否则就别想住进自己的平房!”。见此状,执行法官20多次到双方家中释法明理,一方面对巴某批评教育,希望她尊重老人,不要有过激行为,一方面对梁某耐心劝导,希望能顾及多年的婆媳情分,看在孙女的份上,不要把关系闹得太僵。最终巴某承认了错误,梁某表示楼房内修好就同意搬。看到案件有了转机,执行法官便四处借来工具,帮助巴某维修水管电路粉刷墙面,一切妥当后,双方自动返还对方房屋,横亘在三代人之间长达数年的积怨雪融冰消。

  昭苏垦区法院形成了“一主动、二告知、三协作”的执行威慑机制。即承办人主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书面告知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申请人举报被执行人财产;与本院立案审判部门、团场、公安、土管、房产、银行等协作,对于长期赖账、态度恶劣的,依法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形成了打击规避执行的高压态势。2014年1月19日进入农历新年倒计时,空气中弥漫着节日的味道。然而,就在这一天,昭苏垦区法院立案庭的电话突然急促地响起来,该院七十四团巡回审判点接到执行案件:某建筑公司拖欠了13位群众的餐饮服务费、运输费、设备租赁费等合计17.3万元,某建筑公司没有如约履行义务,故13位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要求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兑现款额。申请人都是团场的普通职工,多年追讨欠款给他们造成了沉重的压力,事态有扩大的可能。“此案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较大,处理不及时,很有可能影响司法公信。一定要在过年之前把案件妥善解决,让职工群众踏踏实实过个年!”接到案件后该院院长赵力下定决心。两个星期的时间里,他带领执行法官往返于伊宁市和七十四团之间询问调查。期间,得知某团与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道路工程中有追加工程,某团不予认可且未支付追加工程款。该院以此为突破口,找到该团建设科和该团委托的监理公司调查核实,确认后,继续做某团的工作,在有签字的追加工程的文件面前,某团认可了追加的工程,并愿意支付追加工程款。收到追加工程款的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对该院能动执行竖起了大拇指:“在法院的帮助下,公司拿回了追加工程款。公司非常愿意用这笔钱支付13位申请人的欠款。”2月4日,13位申请人欢欢喜喜地拿到了案款,他们历时五年的追讨欠款之路终于了结。

  执行利剑,砥砺弥坚。昭苏垦区人民法院持正义天平,扬执行利剑,攻克了一系列疑难案件,使公平正义扎根昭苏垦区,为和谐垦区建设搭建起坚固桥梁,为垦区经济发展擎起万里晴空。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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