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法院创新陪审模式扩大司法民主
2014-05-12 16:18: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孔德法 张波
近年来,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作用为抓手,不断创新陪审模式,延伸陪审功能,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庭前调解、审判、执行、信访化解的新路子,实现了陪审功效的最大化和最优化。今年又新增人民陪审员80名,总人数达到了139名,圆满实现了“倍增”计划。
搭建平台,人民陪审工作组织保障更加有力。设立专门机构,夯实组织基础。为保障人民陪审工作的有序开展,2010年5月,该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的人民陪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请市编制部门批准,设立了专门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配备三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培训、考核、补助发放等工作。落实经费保障,激发工作活力。该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争取到市财政每年拨付二十万元专项陪审资金,专门制定《陪审经费补助办法》,对陪审员进行案件补助,陪审案件一月一统计、补助一季一发放,有效激发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活力。完善配套设施,优化履职条件。建立“陪审员之家”,配备座椅、书橱、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施,统一制作了电话号码薄、工作证,为陪审员履行职责提供良好条件。同时在院局域网开设《陪审专刊》,搭建陪审工作交流平台,及时宣传报道陪审动态,为陪审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科学管理,人民陪审工作更加高效规范运行。健全选任、退出机制。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笔试、面试、考核、资格审查等选任程序严格规范,确保陪审员的选任质量。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强化陪审员的岗前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同时采取庭审观摩、现场练兵等形式,提高陪审员参与庭审、驾驭庭审的能力。该院还为每位人民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购买法律书籍,帮助他们掌握常见法律法规、庭审程序及有关知识,努力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业务素养和司法能力。健全管理、考核机制。注重制度建设,先后制定《曲阜市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等八项规章制度,设计制作了陪审员《参审案件个案明细表》、《参审各类案件月度汇总表》、《参审案件确认表》、《参与执行案件确认表》等四张表格,量化日常考核。同时建立陪审员工作档案,将陪审员陪审案件数、到庭率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实行一月一汇总、半年一考核、年度一确认,同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调整。健全排案、参与机制。在坚持按规定随机选择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同时,有计划的根据陪审员的工作背景和自身优势,合理倾斜对相关案件的安排,最大限度地扩大陪审员对案件的接触面,协助做好庭前调解、信访化解以及执行等工作,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平公正。
全面参与,司法审判活动更加透明阳光公正。明确分工要求。按照案件类别及人员特点,将139名人民陪审员划分为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四个工作组。明确要求刑事、行政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100%,民商事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不低于80%,人民陪审员每年参与执行案件和执行合议案件不少于100件。参与庭前调解。设立案件速裁组,人民陪审员在法官指导下,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或标的额小的案件,在立案后即介入调解,实行速调速裁;在人民法庭设立人民陪审员调解室,协助法官开展诉调对接和庭前调解工作。参与信访化解。邀请调解能力强、社会威望高的部分陪审员进行信访值班,协助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参与见证执行。明确规定六类应当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的执行案件,以此规范执行程序,提升执行效果。
2011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4087件,刑事、行政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100%,民商事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86%,执行合议参与率超过50%,“全面参与、管理规范、考核细化”的陪审模式已成为曲阜法院一道亮丽的风景。
搭建平台,人民陪审工作组织保障更加有力。设立专门机构,夯实组织基础。为保障人民陪审工作的有序开展,2010年5月,该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的人民陪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请市编制部门批准,设立了专门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配备三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培训、考核、补助发放等工作。落实经费保障,激发工作活力。该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争取到市财政每年拨付二十万元专项陪审资金,专门制定《陪审经费补助办法》,对陪审员进行案件补助,陪审案件一月一统计、补助一季一发放,有效激发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活力。完善配套设施,优化履职条件。建立“陪审员之家”,配备座椅、书橱、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施,统一制作了电话号码薄、工作证,为陪审员履行职责提供良好条件。同时在院局域网开设《陪审专刊》,搭建陪审工作交流平台,及时宣传报道陪审动态,为陪审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科学管理,人民陪审工作更加高效规范运行。健全选任、退出机制。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笔试、面试、考核、资格审查等选任程序严格规范,确保陪审员的选任质量。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强化陪审员的岗前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同时采取庭审观摩、现场练兵等形式,提高陪审员参与庭审、驾驭庭审的能力。该院还为每位人民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购买法律书籍,帮助他们掌握常见法律法规、庭审程序及有关知识,努力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业务素养和司法能力。健全管理、考核机制。注重制度建设,先后制定《曲阜市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等八项规章制度,设计制作了陪审员《参审案件个案明细表》、《参审各类案件月度汇总表》、《参审案件确认表》、《参与执行案件确认表》等四张表格,量化日常考核。同时建立陪审员工作档案,将陪审员陪审案件数、到庭率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实行一月一汇总、半年一考核、年度一确认,同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调整。健全排案、参与机制。在坚持按规定随机选择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同时,有计划的根据陪审员的工作背景和自身优势,合理倾斜对相关案件的安排,最大限度地扩大陪审员对案件的接触面,协助做好庭前调解、信访化解以及执行等工作,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平公正。
全面参与,司法审判活动更加透明阳光公正。明确分工要求。按照案件类别及人员特点,将139名人民陪审员划分为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四个工作组。明确要求刑事、行政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100%,民商事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不低于80%,人民陪审员每年参与执行案件和执行合议案件不少于100件。参与庭前调解。设立案件速裁组,人民陪审员在法官指导下,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或标的额小的案件,在立案后即介入调解,实行速调速裁;在人民法庭设立人民陪审员调解室,协助法官开展诉调对接和庭前调解工作。参与信访化解。邀请调解能力强、社会威望高的部分陪审员进行信访值班,协助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参与见证执行。明确规定六类应当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的执行案件,以此规范执行程序,提升执行效果。
2011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4087件,刑事、行政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100%,民商事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86%,执行合议参与率超过50%,“全面参与、管理规范、考核细化”的陪审模式已成为曲阜法院一道亮丽的风景。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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