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的时间去哪儿了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实录
2014-04-15 09:22: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林丽宁
“法官,我先预付两三年的租金给房东,代替他履行赔偿款项吧。”租房者韦某如是说。4月13日下午1点50分,租房者韦某在银行提取了3万多现金,代替被执行人杨某履行了赔偿款项。
唐某与杨某人身伤害纠纷案件,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15日判决杨某向唐某履行赔偿款项38112元。判决生效后,杨某不履行赔偿义务。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杨某数次规避执行,跟法院玩“躲猫猫”,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面对申请人唐某的多次上访缠访,法院一方面积极调查财产,多方寻找被执行人杨某的下落,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做申请人思想工作,每一次下乡寻找被执行人都做好相关执行日志,并让申请人及时了解执行进展情况。
正当执行工作毫无进展的时候,4月13日早上7点10分,主办法官陈彬接到电话说被执行人杨某从广东回来了,现在正在家休息。但今天可是星期日,是大家的休息时间。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能快速得到实现,陈法官决定放弃休息时间,争取“拿下”被执行人。经请示领导同意,8点10分,陈彬法官和吴林法官带领几个法警驱车赶往被执行人杨某所在地——石卡镇。8点50分,到达被执行人杨某家。杨某的住房有三层高,一楼租给人家开理发店。此时,杨某在三楼呼噜大睡,等他一睁开眼睛发现法官们已坐在他床前。
起初,杨某还想跑,但面对如此“戒备森严”的执行队伍,杨某只好“投降”。陈法官开始做杨某的思想工作,采取“假如你是申请人”说教,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法理兼施,杨某最后说,在广东做生意亏本,目前真的没钱,唯一的收入就是每年楼下的门面租金了。听到这里,陈法官转变思维,下楼来跟租房者韦某聊起来。了解到每年租金有1万多,陈法官决定在租房者身上“下手”。于是,和颜悦色地跟韦某解释被执行人杨某按法院判决所要履行的赔偿义务,讲起申请人的难处,阐明生意人要做诚信之人,若不履行将被纳入“黑名单”,对以后做生意会受到诸多限制,动弹不得……又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看到法官如此用心执行,租房者韦某说:“我愿意提前预付两三年的租金给房东,让他把赔偿款项都履行完毕吧。”得此“好消息”,陈法官立马跑上楼跟被执行人杨某说明,杨某同意此履行方案。于是,法警们带着韦某去附近银行取钱,才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当大家坐下来吃饭的时候,已经是下午2点30分了。这时候,另一个交通事故案的申请人谭某打电话给吴林法官,说在石卡街上看到被执行人周某,希望法院尽快联系被执行人。大家匆匆忙忙吃完饭,又赶去“捉拿”被执行人周某。3点30分,执行法官们将周某带到石卡法庭,让申请人谭某与被执行人周某面对面协商。经过多方做思想工作,周某还是说没能力履行。于是,吴法官当机立断,经请示院领导,决定拘留被执行人周某。当将周某带到拘留所时,了解到拘留所一工作人员与周某是同学。吴法官借此“良机”,让周某的同学做周某的思想工作,想办法让其把1万多元的执行标的缴清。
5点10分,在法官们的努力下和周某同学的协助下,被执行人周某愿意借钱履行赔偿义务,马上打电话给其家属把钱拿过来。收到赔偿款后,法院立即解除周某的拘留措施。
前前后后,不知不觉已到晚上8点30分,带着疲惫,法官们坐上回家的公交汽车,家人在等着他们。
辛苦了一天,法官们尽管很累,但还是很欣慰,因为又能为申请人争取到“及时”的赔偿款,又为“和谐”贡献了一份力量。
唐某与杨某人身伤害纠纷案件,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15日判决杨某向唐某履行赔偿款项38112元。判决生效后,杨某不履行赔偿义务。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杨某数次规避执行,跟法院玩“躲猫猫”,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面对申请人唐某的多次上访缠访,法院一方面积极调查财产,多方寻找被执行人杨某的下落,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做申请人思想工作,每一次下乡寻找被执行人都做好相关执行日志,并让申请人及时了解执行进展情况。
正当执行工作毫无进展的时候,4月13日早上7点10分,主办法官陈彬接到电话说被执行人杨某从广东回来了,现在正在家休息。但今天可是星期日,是大家的休息时间。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能快速得到实现,陈法官决定放弃休息时间,争取“拿下”被执行人。经请示领导同意,8点10分,陈彬法官和吴林法官带领几个法警驱车赶往被执行人杨某所在地——石卡镇。8点50分,到达被执行人杨某家。杨某的住房有三层高,一楼租给人家开理发店。此时,杨某在三楼呼噜大睡,等他一睁开眼睛发现法官们已坐在他床前。
起初,杨某还想跑,但面对如此“戒备森严”的执行队伍,杨某只好“投降”。陈法官开始做杨某的思想工作,采取“假如你是申请人”说教,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法理兼施,杨某最后说,在广东做生意亏本,目前真的没钱,唯一的收入就是每年楼下的门面租金了。听到这里,陈法官转变思维,下楼来跟租房者韦某聊起来。了解到每年租金有1万多,陈法官决定在租房者身上“下手”。于是,和颜悦色地跟韦某解释被执行人杨某按法院判决所要履行的赔偿义务,讲起申请人的难处,阐明生意人要做诚信之人,若不履行将被纳入“黑名单”,对以后做生意会受到诸多限制,动弹不得……又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看到法官如此用心执行,租房者韦某说:“我愿意提前预付两三年的租金给房东,让他把赔偿款项都履行完毕吧。”得此“好消息”,陈法官立马跑上楼跟被执行人杨某说明,杨某同意此履行方案。于是,法警们带着韦某去附近银行取钱,才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当大家坐下来吃饭的时候,已经是下午2点30分了。这时候,另一个交通事故案的申请人谭某打电话给吴林法官,说在石卡街上看到被执行人周某,希望法院尽快联系被执行人。大家匆匆忙忙吃完饭,又赶去“捉拿”被执行人周某。3点30分,执行法官们将周某带到石卡法庭,让申请人谭某与被执行人周某面对面协商。经过多方做思想工作,周某还是说没能力履行。于是,吴法官当机立断,经请示院领导,决定拘留被执行人周某。当将周某带到拘留所时,了解到拘留所一工作人员与周某是同学。吴法官借此“良机”,让周某的同学做周某的思想工作,想办法让其把1万多元的执行标的缴清。
5点10分,在法官们的努力下和周某同学的协助下,被执行人周某愿意借钱履行赔偿义务,马上打电话给其家属把钱拿过来。收到赔偿款后,法院立即解除周某的拘留措施。
前前后后,不知不觉已到晚上8点30分,带着疲惫,法官们坐上回家的公交汽车,家人在等着他们。
辛苦了一天,法官们尽管很累,但还是很欣慰,因为又能为申请人争取到“及时”的赔偿款,又为“和谐”贡献了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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