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云桥:奔波在大山里的法官
2014-03-25 08:23: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来俊良 程晓杰
  骆云桥是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赵湾人民法庭庭长。他1992年参加工作,在基层司法岗位奉献了整整24个年头。2009年任庭长后,他带领全庭法官干警走遍辖区4镇65个自然村、近700平方公里的沟沟岭岭,办结案件1531件,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涉诉信访。

  “家庭邻里有不和,基层调解好处多;矛盾消化家门口,关系破裂好弥合。书写诉状要斟酌,事实证据要吻合;诉求合理又合法,还要情节来衬托。”这一句句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民谣在赵湾法庭辖区9.3万老百姓中广为流传,有多少邻里纠纷就这样无声化解。

  赵湾法庭地处陕南秦岭与川渝大巴山区相连的腹地,这里山高沟深,文化落后,社情复杂,大多数群众法律知识匮乏。面对实际情况,骆云桥和同事们结合司法工作实践,把抽象的法律规范编成通俗易懂的民谣,帮助群众了解法律,让法律规范变成法律文化,像小河流水般流入辖区群众的心田,让每一位发生涉诉问题的群众都能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2012年5月,赵湾法庭受理了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骆云桥了解到,被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当即带领干警前往原、被告住地进行调解。看到顶着烈日爬山前来的法官,被告深受感动。经过耐心开导,原、被告达成了和解协议。骆云桥和同事们披着夜色深一脚、浅一脚回到法庭时,已是深夜11点多。

  “基层法律工作没有多少大事,但对于山区的百姓来说,他们的小事就是我们的大事。要把群众的矛盾纠纷解决好、化解了,我们要拿出真诚和耐心,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这是骆云桥常给同事们说的话。

  法官不仅要能办案,对待群众的诉求还要敢担当。2012年8月,法庭受理承办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案件涉及百余名西康铁路二线修路农民工的工资给付问题。因为建设方与工程队存在纠纷,50万元农民工工资一拖再拖,一直未能落实。无奈之下,百余名农民工将建设工地的隧道口封堵,建设方遂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排除妨碍,恢复施工。

  案件受理后,骆云桥和建设方代表一起赶到现场,被怒气冲冲的农民工团团围住。为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他以案说法,稳定情绪,并和建设方代表立即协商决定,先付农民工工资,再说其他事情。

  8月27日,法庭的院子里挤满了人,每个农民工都如愿拿到自己的工钱。一位农民工拉着骆云桥的手说:“谢谢你骆庭长,娃今年考上大学,就等这钱去上学。有你这样的好法官,我们放心!”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赵湾法庭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二等功各一次,骆云桥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分别被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办案标兵”,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办案标兵”。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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