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作弊器泄露答案 男子非法获密被判刑
2014-03-20 16:20:26
     中国法院网讯 (夏长征 刘小强)  一男子为牟取私利,伙同他人向考生销售作弊器并泄露答案。日前,该男子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现年50岁的被告人孙永生系安徽省萧县孙圩子乡火庙村农民。

  2012年国家级护士执业资格证考试在宿州市设立考点,考试时间为5月19日。考试前夕,宿州市卫校老师王某伙同张某(均已判刑)预谋卖考试答案赚钱,后张某找到李某(已判刑)共同联系,在网上联系从一姓张的宿州市人处购买答案,随后两人又联系王某和一河南人(基本情况不详)购买考试用的无线接收器(即作弊器)。一切准备就绪后,王某安排被告人孙永生负责联系准备参加考试的考生,同时向考生承诺交4000元钱购买答案考试包通过,如不过全额退款。后王某与被告人孙永生共收取考生司某、陈某、李某等78人现金约30万元。考试前被告人孙永生按照王某的安排,将18.72万元交给张某、李某,两人使用其中一部分资金用于购买答案和作弊器。2012年5月18日晚,孙永生、张某等人在宿州市汽车站附近某快餐店内向考生发放作弊器,并收取每位考生300元押金。次日考试时,同案人张某、李某等人在宿州市两个考点向购买答案的考生发送考试答案信息。后因大部分考生没有收到答案,考试结束后,部分考生到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被告人孙永生潜逃,2013年10月14日11时许,浙江省台州市火车站公安派出所民警在出站口将孙永生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永生伙同他人为牟取私利,共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并泄露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鉴于其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法院依法对其给予了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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