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自信的充分展示
全国政协委员、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董事局主席 陈建国
2014-03-12 09:49: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俊梅
  司法公开的手段和方式多了,关注法院的眼睛就多了,关注的眼睛多了,对法院的监督力度就大了。只要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案件,都应该通过司法公开的方式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司法公开也是司法自信的一种表现,薄熙来案的微博直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但司法公开也可能使法院陷入舆论的漩涡,给审判人员带来压力。法院必须顶住压力,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自己的审判权,不为喧嚣的舆论所左右。当然,判决之后,法院也要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一些解释说明,赢得社会的理解和尊重。我建议对一些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更多地运用互联网或电视等手段,以视频的方式予以直播,让大家更直观、更形象地观看庭审情况。
责任编辑: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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