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而优可“官”
2014-03-07 09:40: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俊梅
  提案名称:《关于形成从资深优秀律师中遴选法官、检察官的长效机制,以保障法律职业群体良性循环的提案》 提案人:潘晓燕(全国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副会长) 

  一件得体的深灰色上衣,一头利落的短发,简单得体的淡妆,站在记者面前的全国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副会长潘晓燕,身上流露出职业女性特有的干练和从容。

  “从资深优秀律师中遴选法官和检察官应该是一种趋势。”谈起去年两会期间提交的提案,潘晓燕显得兴致盎然。她说,一个法律学习者只有通过司法考试,才有资格进入法官、检察官、律师队伍,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既然是一个法律职业共同体,为什么不能去掉藩篱,让律师、法官、检察官之间相互流动呢?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去年两会期间,潘晓燕提交了《关于形成从资深优秀律师中遴选法官、检察官的长效机制,以保障法律职业群体良性循环的提案》。

  “最高人民法院对我这一提案的内容充分肯定,并在去年8月专门进行了答复。”潘晓燕对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很满意。

  潘晓燕谈到,现在很多地方的法官、检察官队伍都面临人才缺失的问题,如果从资深律师,比如说执业十年以上的律师中选拔优秀人才,将对提高整个法官、检察官队伍的素质大有裨益。

  “执业十年以上的律师已经具备丰富的社会阅历和办案经验,熟悉和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知道如何更好地化解纠纷、判决案件。”作为新疆律师协会副会长,潘晓燕对律师队伍有着充分的了解。她认为,这样的律师比刚出校门就进机关的年轻法官、检察官,应该是更成熟的。

  “而且,他的律师生涯也为他奠定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他不必过多地为生活而焦虑。”潘晓燕说,“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可以实现他们曾经的人生理想,为推动法治进步作出贡献。”

  当记者提出有些法院公开选拔法官却鲜见律师报名时,潘晓燕原本平静的语气显得有些激动,她说:“有些律师可能觉得法官收入低,没有报名。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是高门槛高素质专业人才,应该得到较高的工资待遇!”

  事实上,从律师中选任法官、检察官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的国家实行法律职业一元化,法官、检察官大多从从事律师职业若干年的人中选任。亚洲的许多国家,如日本、韩国、新加坡也是这样。近年来,河南、安徽、陕西等地法院和检察院都进行过从优秀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尝试。2013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公告,面向专家学者、律师、党政机关从事法律的工作人员公开选拔5名高层次审判人才,分别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刑事审判庭正处职等职务。

  “最高人民法院的做法具有导向性。”潘晓燕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开选拔赞赏有加,但她同时也希望:“要建立从优秀律师中遴选法官、检察官的长效机制,使这种选拔能够形成常态性、规范性的制度。”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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