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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相对集中管辖 确保行政案件司法公正
2014-03-06 10:15:19
举措简介:
行政诉讼制度是新时期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机制之一,是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的重要渠道。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4日颁布《关于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部分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将部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通过上级人民法院统一指定的方式,交由其他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试行行政案件的相对集中管辖,利用优势司法资源审理案件,避开各种干扰,促进行政审判制度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功能的正常发挥,充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制度是新时期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机制之一,是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的重要渠道。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4日颁布《关于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部分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将部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通过上级人民法院统一指定的方式,交由其他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试行行政案件的相对集中管辖,利用优势司法资源审理案件,避开各种干扰,促进行政审判制度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功能的正常发挥,充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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