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加大对受害人人身安全保护措施力度
2014-02-27 15:20:38
     中国法院网讯  2014年2月2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关于人民法院司法干预家庭暴力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通报了近年来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干预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权益有关情况。孙军工指出,近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加大了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力度。

  一是对受害人联系方式保密。实践中,人民法院加强对受害人的有关信息保密,特别是不将受害人的行踪及联系方式告诉加害人,以防止加害人继续威胁、恐吓或伤害受害人。二是对受害人实行保护性缺席庭审。有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且受害人处于极度恐惧之中的,正常的开庭审理可能导致受害人重新受制于加害人的,或者可能使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处于危险之中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受害人的申请,单独听取其口头陈述意见,并接受其提交的书面意见。案件开庭时,其代理人可以代为出庭。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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