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一直是法院系统工作的一个焦点,而躲避执行赖帐又是一普遍现象,“老赖”们躲避的结果既害人又害已。请看——
一位被执行人的内心自白
2014-02-26 16:03: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程相鹏 冯云虎
  逃避债务

  我与李某因欠款纠纷一案,被河南省内乡法院判决败诉,判决我支付李某6000元钱。由于李某把我告上法庭,我心中自然有气,故我一直没有给他。2013年春2月份,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听朋友说事大事小一跑就了。我就躲避起来,法院执行员汪戈等人到王店乡我家中跑了很多趟,他们都没有找到我。我心里暗暗高兴,这种办法真管用。不料有一天我正好在家,猝不及防执行人员突然将我堵在家里。汪戈同志给我讲法院执行是依法进行的,每一位公民都应严格依照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这不但是每个公民诚信问题,而且还涉及到法律尊严。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违背法律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等等。他讲了很多,可我一句话也没有听进去,一门心思地想着如何才能躲过去,反正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于是我就进了拘留所,没办法我让家里人给了1000元钱。出来后,又有人说你会手艺,出门当厨师,他们找不到你,事情就不了了之。我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就出门打工给一家餐馆当厨师,以躲避执行。

  再次执行

  2013年6月份,听家里来人说法院已来家找我四、五趟了,我就心里发毛,整日忐忑不安。本打算把钱还了,可是我还是抱着侥幸心理,盼望着能躲过去,白赚5000元钱。2013年12月20日,我正在县城某食堂干活,法院执行员汪戈等人从天而降,将我逮个正着。他们还是老一套,先向我做工作,讲法律规定,并讲到,履行法院生效文书是不能讲条件的,许多有名的老赖均履行了义务,任何人都无法抗拒,法律是无情的,必须遵守的。我心里虽然很害怕,但我还是不愿给钱,用老办法对付他们。结果我“二进宫”被拘留了。

  托人说情

  我在外打工时,听工友说只要法院有熟人说说情,事情就好办。我就赶紧托家里人找熟人说情。最后家里人找到了我老表汪某,汪某是汪戈的亲二叔,我想这下好办了,他二叔说句话,做侄儿的哪有不听的道理,看来这次肯定没事了,心里暗暗高兴。为了保险起见,我让家人给包了一个红包让老表带去。汪某去后,汪戈热情接待,谁知当谈到我事的时候,汪戈却给他二叔说:“执行是法院的一项艰巨工作,法院上下都在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不仅是关系到一个人的个人利益,更重要的是关系国家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问题。你是我二叔,应当支持我的工作,说服他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做一位遵纪守法公民。”一席话说得他二叔频频点头,无言以对,红包自然不敢提了。他二叔觉得侄儿说的在理,不但不再替我说情,反过来还批评我,劝我尽快把钱还了。听他这么一说,我想,唉!完了,这回法院是动真格的了。住在拘留所我思前想后,咱是个粗人,不识字,大道理不懂,只想着如果别人欠我钱,我会是什么样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咱欠着人家,还有啥说的。想到这里心里豁然开朗,我赶紧用电话与家人联系,先借5000元钱交到了法院,事情办完了,心里也轻松多了。

  醒悟追悔

  回想过去一年多来,为躲避执行,我东奔西跑,居无定所,整日提心吊胆。为这5000元欠款不敢回家,在外打工也不安心,身体搞垮了,还把家里农活给耽误了,损失近万元。旁人给我出的馊主意,却把我害苦了。如今欠款已还清,再也不用过那提心吊胆的日子,心情也舒畅了,干起活来特有精神。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真是后悔莫及呀!我奉劝世上和我当初心理一样之人,要想公道打个颠倒,该给钱时就给钱,该履行时就履行。要知道,官司毕竟咱输了,还是趁早履行,免得里外损失,就不划算了。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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