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办案,办好案,快速执结“骨头案”
2014-02-20 10:36: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彭治军 代文官
  李某从银行出来,急匆匆地来到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紧紧握住执行员的手激动地说:“感谢你们,为我追回了赔偿款!”;站在一边的焦某补充说“我家的案子虽说有一年多,但从你们开始执行,不足一个多月就要回了执行款,我也很感谢你们!”;随后赶到的张某语无伦次地说:“还是你们的办法多,在短时间内,就敦促被执行人到法院缴纳了执行款,我要送锦旗,要向领导反映。”听着申请人朴实的语言,看着一拨拨远去的背影,执行局的干警甚是欣慰!

  李某、焦某、张某、还有戴某、上官……,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自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到法院申请执行以来,均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或外出躲避推卸责任,或多次被拘留拒不执行,致他们的执行款长期得不到兑现。为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院领导采取措施,组织人员,集中执行这批难啃的硬“骨头”。执行干警接到任务后,首先,查案情、找原因、制对策,多次到被执行人居住地仁村、张村、仰韶、城关等地明察暗访,积极会见被执行人家属,主动解释相关法律政策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营造强大的心理攻势,迫使被执行人打消念头,早日回家自觉履行;其次,耐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调动申请执行人的积极性,变法院执行人员孤立被动办案为申请执行人积极主动参与执行的互动机制,既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又提高了执行工作的办案效率;第三,结合案情,分别作出:双管齐下,强制互负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全部到庭,主动与申请人协商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穷追不舍,让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感受到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得不偿失,最终愿意如数到银行缴纳执行款;快速出击,查封公司印鉴,迫使被执行人显身,并控制其到法院配合工作履行义务。由于领导重视,干警方法得当,这批难啃的“骨头案”,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当事人的赞誉。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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