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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滴道区法院协调煤矿恢复供电
避免涉民生案件标的物灭失
避免涉民生案件标的物灭失
2014-02-20 10:29:0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鸡西市滴道区法院出面协调,为一被查封矿井恢复供电,避免了矿井淹毁,69名农民工申请执行案件标的物灭失事件。
因鸡西市天隆盛煤矿拖欠劳动报酬,于军、戚连军等69名农民工持劳动仲裁裁决书向滴道区法院申请执行,矛盾比较激化,法院依法查封了天隆盛煤矿。
2013年12月25日,执行人员得知前一天该矿因欠电费被断电,矿井冒水。如井口被淹,该被查封标的将无法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农民工的工资将无法保障,政府税费、电力部门电费亦无法得到保障。
经调查,矿主辛某确无能力偿还拖欠的电费和履行生效文书义务。为避免造成重大损失,滴道法院院长尚士波亲自出面与有关电力部门协调恢复供电事宜。经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共同努力,为保证执行程序顺利进行,电力部门同意继续承受损失电费的风险恢复供电。3日后,该矿恢复基本供电,矿主对法院的举动十分感动,为该案进一步执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因鸡西市天隆盛煤矿拖欠劳动报酬,于军、戚连军等69名农民工持劳动仲裁裁决书向滴道区法院申请执行,矛盾比较激化,法院依法查封了天隆盛煤矿。
2013年12月25日,执行人员得知前一天该矿因欠电费被断电,矿井冒水。如井口被淹,该被查封标的将无法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农民工的工资将无法保障,政府税费、电力部门电费亦无法得到保障。
经调查,矿主辛某确无能力偿还拖欠的电费和履行生效文书义务。为避免造成重大损失,滴道法院院长尚士波亲自出面与有关电力部门协调恢复供电事宜。经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共同努力,为保证执行程序顺利进行,电力部门同意继续承受损失电费的风险恢复供电。3日后,该矿恢复基本供电,矿主对法院的举动十分感动,为该案进一步执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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