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当标兵 调解是能手
——海城区法院办案标兵陈培荣同志先进事迹
2014-02-17 15:02: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黄振锋
  她认真履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又好又快地审理案件、化解纠纷,办案数量多、审判质效好,每年办结案件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2013年共审结案件527件,调解、撤诉案件439件,调撤率83.3%。她就是现任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的陈培荣。2014年1月24日,陈培荣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2013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光荣称号。

  陈培荣几十年如一日,爱岗敬业,心系百姓,秉公办案,在民事调解工作上倾注了满腔热忱。她始终默默无闻,以自己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对工作的无私奉献,演绎着为民、务实、清廉的共产党员的光辉人生。面对繁重的工作,她丝毫没有放松对政治思想的学习,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她清楚地认识到新时代法官,仅仅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精湛的业务技能远远不够,还需要有过硬的政治素养和坚定的政治信念。从她身上,我们感受到了新时代法官恪守信念、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献身党的事业、鞠躬尽瘁的革命精神以及不计个人得失、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

  敬业尽责 忘我工作

  陈培荣从当法官的那一天起,就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她喜爱的审判事业。她几十年来如一日,忠于职守、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尤其是在2013年初担任民一庭副庭长后,勇挑重担,每天除了办结自己的案件外,还指导和辅助该庭新任法官和书记员工作,积极协助庭长处理庭务工作,认真做好庭长的助手和参谋,配合庭长开展工作。

  坚持原则 从不动摇

  陈培荣说:“人民法官为人民,穿上这身制服,我就必须对人民负责。”在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原则,拒绝吃请受礼,也不惧威胁恐吓。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严格的党性要求自己,以所肩负的重任鞭策自己,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挡得住诱惑,不受人情干扰,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官司一进门,两头都找人”,因受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法官始终处在各种利益、关系的“风暴眼”上,在审理案件中,原、被告通过种种途径拉关系,面对亲朋好友的“招呼”,面对各种诱惑,她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秉公办案。她认为法官手中握的是审判权,干的是驱邪扶正、惩恶扬善的执法工作。如果拿了当事人的,势必偏审、偏判,法律的天平自然就会失衡。她经常提醒自己要以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对吃请礼贿一律严辞拒绝。自她参加工作以来,从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真心换理解 柔情化矛盾

  在案件审理中,陈培荣以一名女法官特有的细心和耐心,使一件件民事纠纷圆满解决,她说:“案件终结不是目的,我最希望的是,当事人可以相互理解,案件解决后还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如她审理的原告林某等4人分别诉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庭前她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围绕争议焦点,提出调解意见,为纠纷化解明确方向。开庭审理时,她考虑到此类案件人数虽少,但具一定代表性,若处理不当,极有可能产生群体起诉的连锁反应,会对北海市房地产市场甚至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冲击,影响较大,于是她利用中途休庭时间,逐次与几个身在外地的原告电话沟通,并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及时答疑解虑,耐心释明法律,阐明利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她以和风细雨的态度,深入浅出的话语,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打破了当事人的心理隔阂,双方在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上达成一致,被告当庭支付补偿款给4原告,案件成功调解,息诉事了,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总之,朴实无华、真诚热心、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淡薄名利、甘于清贫的她,用自己的方式展现了新时代法官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和浩然的正气。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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