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开局案为先
——江苏高院紧抓第一要务见闻
2014-02-17 07:56: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娄银生
  2月8日,农历马年初九上午9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视频教室内,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张进先主讲的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课程,全省各地100多家法院分课堂正通过电视电话视频在收听收看。进入新年以来,江苏高院新年开局以“案”为先,如院庭长办案、下对上测评、每周培训日等,抓紧抓实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院庭长办案:院长每年不低于3件,庭长不低于12件

  “为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强化院长、庭长审判职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省高院现就院长、庭长办案制定本办法……”1月18日,记者在江苏高院局域网上见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庭长办案实施办法》。2013年,江苏法院结案超过100万件。针对长期以来院庭长承担一些行政管理事务,有的甚至不办案的状况,按照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法院院庭长首先是一名法官,必须要会办案”的要求,该《办法》明确,执法办案是省高院每一名院长、庭长的基本职责,从今年起省高院院庭长直接办案,从而取代院庭长行政化。该《办法》中的“院长”包括院长、副院长和其他分管院领导;“庭长”包括庭长、副庭长和执行局局长、副局长、处长、赔偿办公室主任、具有审判职称的党支部专职副书记。记者发现,“通知”中首现“审判团队”一词,“探索成立院长、庭长参加五人以上的若干审判团队,实行以审判团队作为办案、管理和考核单元的模式。”

  该《办法》还专门对绩效考评作出规定。江苏高院副院长周继业解读说,院长每年审理案件数量不低于3件,其他院领导和综合部门审判委员会委员不低于6件,庭长不低于12件;副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结案件与自办案件结案数之和,不低于所在审判团队结案总数的50%。每季度通报审判团队(合议庭)办案总数、人均结案数、直接定案比例等,并纳入部门岗位目标管理考评。“将规范院长、庭长对审判的监督管理,建立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制度。按照权责利相统一原则,进一步健全错案、办案过错认定标准和问责机制。”周继业强调说。

  采访中,该院各审判庭、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职称的负责人闻声而动,积极着手办案。

  下对上测评:82名一线法官给26名审委会委员打分测评

  “过去只见领导当裁判,群众一身汗;今天可是群众评考官,领导一身汗。”1月20日,记者在江苏高院见到这样一个特殊的场景:26名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在接受来自审判一线的82名法官评头论足的打分测评。

  82名身穿制服、胸佩法徽的法官们在默默地沉思打分,逐项认真填写评价表格,以不记名测评方式对审判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进行打分。记者见到,测评表格上表明了每位委员的名字,以及该委员2013年全年参加审判委员会的次数和缺席情况,并按照“听取汇报后对案情的掌握情况”、“对案件提问的针对性”、“对案件是否充分发表意见”、“分析解决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运用法律综合判断的能力”五项标准,分别设置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很差五个评价档次。

  众多审委会委员神情严肃,现场气氛可想而知,每一位受评者心中都不免异常紧张。从2013年开始,该院审判委员会在讨论投票表决每一案后,增加了一个对汇报案件的法官进行考评的环节,即以汇报材料的准备情况、汇报时的语言表达能力、对案件事实的熟悉程度、处理结果是否正确、回答委员提问情况等项目为评分标准,给案件汇报人打出1至5分不等的汇报分值。一年下来,这些被“打过分”的82名办案法官们,现在集中起来给这26名审委会委员履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测评。据介绍,这种下对上的测评将建长效机制,测评结果作为考核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头上直冒汗,压力沉甸甸的。”测评后走出会议室,记者身旁一位审委会委员喘了口粗气轻声说。

  每周培训日:江苏高院主课堂,全省120多家法院分课堂

  2月8日上午9时10分,地处苏中的金湖县人民法院四楼作为视频培训分课堂,除院长朱介军去县里开会外,包括刘绪志、陈书建、葛寅、杨海平所有副院长及庭长在内的55名审判人员已在专心致志听课。

  这天的视频培训,主课堂在南京的江苏高院,全省各地120多家中、基层法院设立了分课堂。江苏法官学院院长李颖告诉记者,今年全年视频培训日的主题是根据在贯彻落实新刑诉法、新民诉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近20个审判业务专向课题,内容涉及新修改的两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行政、执行等多个业务部门,按照院党组要求实实在在地满足基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亟需掌握和了解的实务需求。全年每周安排视频培训日,在师资配备力量方面,主要由江苏高院各审判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授课,也尽早确定授课时间、课题内容和授课教师,使培训顺利、有序进行,避免出现因授课时间与工作安排冲突而导致临时变化的情况发生。

  记者了解到,当天上课时间是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课程是民间借贷审判疑难问题。参加培训的不仅有江苏高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全体审判人员,各级法院从事民事审判的全体审判人员,还有各级法院全体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具有审判职称的所有干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法官们不无感慨:“眼下危害食品安全的纠纷案多而复杂,这堂课最适用、很及时。”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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