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铁中院刑庭细化措施力推裁判文书上网
2014-01-24 08:42: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上海频道
  近日,上海铁路中级法院刑庭根据上级法院和本院有关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着力推进文书上网工作。

  合理分工,明确各自责任。确定由案件承办法官负责上传文书、书记员协助、审判长及庭长审核、内勤跟踪登记的庭内工作机制,明确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发挥作用。

  尽早操作,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要求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完成技术处理并提交上网,如若认为不宜上网的必须提出意见和理由,由庭长审核后报分管院长审定,层批手续也必须在文书上网日期截止前完成。

  关注动态,确保不遗漏。对于上诉案件,要随时关心审判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生效情况,避免因实际收到生效文书滞后而影响上网,确保不遗漏一起案件。

  建立台帐,便于备案考核。在庭内建立专门的生效裁判文书台帐,由内勤在每月25日之前对已生效的案件进行逐个登记核对,并将当月文书上网的具体情况报审管办备案。对于审管办通报有遗漏上网的情况,要落实到人,考核到人,严格责任。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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