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去年审结国家赔偿案14件赔偿84万元
2014-01-23 15:23:34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郭宏鹏 黄辉
  江西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23日听取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称,2013年江西法院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4件,决定赔偿金额84.47万元。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在报告中表示,该省法院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依法维持行政行为476件,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213件,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对涉及山林土地权属、房屋征收补偿、社会保障等矛盾复杂案件,努力以协调和解方式化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45.31%。开展基层法院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

  张忠厚介绍,去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2568件,上升14.58%,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284件。省高院审结行政案件32件。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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