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01-23 13:56: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8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罗殿龙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的悉心指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自治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团结带领全区法院广大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主动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稳定,勇于改革创新,为平安广西、法治广西、美丽广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3年,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12667件、办结282372件,同比分别上升12.66%、8.55%;执行案件新收、执结同比分别大幅上升25.32%、20.86%。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边疆巩固安宁、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大局稳定。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准确理解和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一年来共审结刑事一审案件32119件,判处罪犯40741人。依法审理岑瑞意等涉案近百人的重大涉黑案,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惩治毒品犯罪,公布十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震慑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审慎做好死刑案件审判工作,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依法惩治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环境。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一审案件1092件,判处罪犯1261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和谐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调解贯穿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全区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67.11%,大部分案件通过和谐方式化解。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的对接互动,合力化解矛盾,田林县人民法院成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全国试点单位。发扬“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无诉社区、村屯”创建活动,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和初始阶段,上思县84.89%的自然屯实现无诉目标。强化涉诉信访处置,坚持领导包案、法官带案下访、判后答疑等措施,推广合山市法院判后回访经验,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推行诉访分离,依法终结,推动涉诉信访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全区法院涉诉信访同比下降24.99%。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修复、指引和示范等功能,引导公民增强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推动社会道德诚信建设。延伸审判服务,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我院关于医疗事故鉴定和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等司法建议,有力推动相关工作机制的完善。搭建特殊群体维权网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全国妇联和外交部组织国外媒体报道推介我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经验,展示中国司法良好形象。探索缓刑听证制度,依法对8117名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附加刑。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试行少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加强回访帮教,鼓励他们早日回归社会。玉林法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被授予“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


    二、全力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能动司法,努力为广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力促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高度关注经济运行情况,对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出台服务和保障广西重大项目建设等指导性意见,公正、高效审理在调结构、扩内需、促转变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64535件,涉诉资金205.58亿元。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金融改革、民间借贷、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等案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稳妥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案件6364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28件,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开展“进企业、送法律、送服务”活动,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营造良好开放法治环境。着眼国家周边外交发展战略和广西开放开发,依法妥善审理涉外民商事和海事海商一审案件221件,办结涉外司法事务82件,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成功举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合作法律问题研讨会,从法治层面为自贸区建设提供保障与服务。开展广西海洋渔业法律保护等专题调研,助推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审结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38件,办结涉港澳台司法事务525件,促进两岸四地经贸文化交流。


    服务美丽广西建设。开展环境案件分析与立法建议调研,依法惩治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审结广西龙江河镉污染系列案、贺江水污染案,有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三、全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强化司法为民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让老百姓切实感到权利受到公平对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认真审理民生案件。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案件优先立案、调解、审理、执行。依法审理劳动争议、劳务合同、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68690件;依法严惩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审结41件判处92人;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案件3331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完善国家赔偿案件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依法维护赔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集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抚养、赡养费等十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执结案件8786件,标的3.25亿元,其中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136件,为上万名劳动者追回血汗钱;集中开展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案清理活动,清理案件1107件,执结金额9.56亿元,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广西是全国率先完成任务的六个省区之一。


    强化司法便民服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出台38条改进措施,消除诉讼障碍,保障群众诉权。构建便民利民诉讼网络,在边远山区恢复、新建人民法庭36个,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在城镇设法官社区服务室,在农村设驻村法官联络站,在边境设边贸调解室,在港区设“渔排法庭”,千方百计方便群众诉讼。实行案件繁简分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51653件,减少当事人诉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交诉讼费3261.2万元,同比增长27.10%,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四、全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把公正司法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狠抓案件质量。实施精品案件战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程序关,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27%,同比提高1.17个百分点。严格落实与公安、检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强化上级法院审判业务指导,完善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统一裁判尺度,有47个案例入选2013年“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创新审判管理。坚持严格、科学、规范、精细管理,强化案件层级管理、审限管理和节点监控,全区所有案件全部纳入网上流程管理系统,实现案件底数摸得清、审理情况说得明、各个环节看得见、出了问题管得住。科学设置考核指标,考评结果与法院、法官业绩挂钩,确保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开展庭审、裁判文书、案件质量评查,随机抽查裁判文书3000多份,评查各类案件1.8万多件,通报评查结果,整改存在问题,规范司法行为。


    深化司法公开。坚持公开促公正、透明保廉洁,用人民群众可闻、可见、可信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2.8万多份,直播案件庭审3.1万多件,广西与东部沿海地区10个省市率先实现三级法院裁判文书同步上网;推行“网络联拍”,成功拍卖涉诉财产1679件,成交金额19.32亿元,确保司法拍卖廉洁;全区129个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院官方微博“八桂法苑”获“全国政务微博十佳应用奖”、“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奖”;坚持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司法民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专家学者“阳光评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全力推进司法改革创新

 
    在全区法院组织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推进审判执行、信息化等15项改革措施,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科学定位三级法院功能,强化上级法院监督指导职责。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全面推开民商事案件小额速裁,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强化合议庭职责,试点审判长负责制,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试点经验获《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南宁法院推广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升审判质量效率。


    深化联动司法协作。拓展工作网络,参加联动司法的自治区部门扩大到28个。出台规范联动司法工作机制意见,强化实际效果。构建涉知识产权案件合作协调、保险合同纠纷调判对接、消费纠纷与司法调解衔接、司法赔偿联动、社区矫正协调配合、诉前联调以及基层刑事和解联动等机制,发挥法院和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自职能优势,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跨省区法院协作,建立接边法院、法庭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解决跨省界案件纠纷。加强区内三级法院的协调配合和法院内部立、审、执环节的有机衔接,优化办案效果。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为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201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广西为全国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首批两个试点单位之一,赋予重任、寄予厚望。试点一年多来,自治区、市、县(市、区)全部设立执行指挥中心,增设执行内设机构,“党委政法委领导、各联动部门参与、人民法院依法主办”的广西模式进一步完善,全国执行工作现场会议在广西召开。通过党委政法委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协调执结重大案件431件;通过协助执行和执行联动,网上查询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127509个,资金12.95亿元;推行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离,探索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动态管理、分类处置,实现执行工作质量与效率双提升,共执结35376件,执结金额86.3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了20.86%和17.45%。


    提升审判科技含量。实施“天平工程”,努力打造现代化、数字化法院。整合审判、政务、执行指挥等26个管理系统,建设集中控制指挥中心,实现三级法院的数据共享、协同应用和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并延伸至人民法庭。建成科技法庭242个,实现远程指挥、提讯、质证、接访、培训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及笔录展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司法成本。我院获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

 

    六、全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以铁的纪律抓班子带队伍,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人民法院队伍。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以整风的精神深入开展活动,强化司法为民宗旨和理想信念教育,敞开大门听意见,直面问题抓整改,开展“三服务”、“四清理”活动,重点解决“四风”、“六病”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民服务有了新成效,转变作风有了新进步,司法形象有了新提升,得到中央督导组、自治区党委的充分肯定。我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做法被自治区党委树立为典型在全区推广,法官服务队服务群众的经验,分别入选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最高人民法院优秀党建案例。


    强化能力训练。围绕提升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工作、信息化应用等能力,狠抓全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素质大提升。深入开展“五个一百”、“五项竞赛”、“优秀示范庭审”等创先争优活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聘请20名全国知名法学专家学者为广西法院法律咨询员,加强业务指导;加强与高校联合办学、双向挂职学习,全年共举办法官讲坛和各类培训班20期、参训37600多人次,探索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的人才培养机制。


    强化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院文化陶冶情操、滋养心灵、塑造人格、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守司法职业良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凝聚法院工作正能量。我院“文化五室”和梧州“法院文化周”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我院机关获得全国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


    强化司法廉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30项具体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六项措施”、“十个不准”,出台“15项措施”和“六个一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和“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我院聘请2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强化内外监督。规范“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管理,开展违规经商营利和“会员卡”清理活动,实现干警“会员卡”零持有。明查案件,暗访作风,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年立案查处违纪案件6件6人。


    强化基层基础。下移审判重心,80%以上案件在基层化解。关爱基层干警,稳定基层队伍,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基层,全年招录的584名干警,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地方法院创造性开展工作。实施全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改善基层办公办案条件。加强对南宁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划归地方后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七、自觉接受监督

 
    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下严格依法履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条例、执法检查条例,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法规审议、立法调研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主动邀请代表视察工作、观摩庭审、监督执行、听证评议,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及时办结政协提案,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依法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听取检察建议,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坚持新闻发布制度,设立院长信箱,开通举报电话,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

 

    公平正义重于山,使命担当不懈怠。一年来,全区法院广大干警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用心用脑用力扎实工作,勇于克难攻坚,争创一流业绩。执行工作新机制破解执行难成效凸显,周强院长率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全体机关干警,通过四级法院联网,两次在北京观摩柳州、玉林中院案件现场执行情况,对我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勉励广西法院继续“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提供更多的、新鲜的经验”,极大振奋和鼓舞全区法院干警坚定信心勇创佳绩;建成覆盖全区三级法院便捷、高效、顺畅的信息平台,被定为全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七个试点高院之一;涉诉信访处置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涌现出以全国优秀法院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和全国优秀法官陈文、全国办案标兵韦晓云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有53个集体和47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我院连续两年被评为自治区绩效考评优秀单位。


    各位代表,广西法院过去一年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最高人民法院的悉心指导,离不开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自治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直以来的监督与支持,是全区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具体关心的结果,也是全区法院干警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党和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高,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易发多发,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诉讼形式进入法院,而人民法院在司法能力、工作作风、审判质量效率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的问题,长期困扰法院、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司法保障和基层基础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积极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继续关心、支持。

 

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全区法院组织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要有新成效。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服务保障广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二是在司法公信上要有新提升。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和公平正义理念,强化审判管理,深化司法公开,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


    三是在司法为民上要有新举措。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切实为群众诉讼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四是在司法改革上要有新突破。把握好中央推进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尊重司法规律,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各项司法改革任务的落实,重点是继续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和司法公开改革试点工作,抓出新的成效。


    五是在队伍建设上要有新面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司法作风,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严格的管理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提升司法水平和形象。

 

    六是在基层基础工作上要有新发展。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加大监督、指导和支持力度,强化基层化解矛盾职能作用,激发基层创新发展的活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好本次会议精神,团结进取,勇于担当,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努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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