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公公将智障儿媳卖予他人为妻被判刑
2014-01-22 16:40: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阜阳颍东频道 | 作者:马顺顺
  近日,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带有戏剧性拐卖妇女案件,糊涂公公竟然将自己的智障儿媳卖予他人为妻,最终被判处刑罚。

  被告人兰某本是当地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2007年,其儿子与被害人杨某经人介绍结婚,婚后兰某及家人发现杨某不能生育,其儿子不愿与杨某继续生活,便独自外出打工。兰某与杨某家人联系让其家人将杨某接回未果,遂产生将杨某转卖给他人的念头。2011年,被告人兰某经中间人介绍,将杨某以21000元的价格卖给马某。直到2012年底,杨某的母亲到兰某家探望女儿时,才发现杨某又被卖予马某为妻,遂报警。另查明,经阜阳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被害人杨某患精神发育迟滞(中度),无性防卫能力。

  该案公诉后,颍东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兰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说法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加强对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案中,被告人兰某以出卖为目的,将妇女卖给他人为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应当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兰某主观恶性较小,且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根据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再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当地司法机关社区矫正部门的意见,对被告人判处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最终法院对兰某作出了“判三缓五”的判罚。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