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相识一天宾馆开房 90女孩失身又失财
2014-01-22 11:05:16
中国法院网讯 (何恒兵 彭雪元) 张某与小玉相识于微信,相识仅一天二人便在宾馆开房,张某在宾馆房间内,趁小玉上厕所之机,将其留在床上的手机钱包“拿走”。近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盗窃案,一审判决张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3年9月的一天,90后女孩小玉通过微信认识了80后的张某,交谈过后张某便说请小玉吃饭,小玉欣然答应。吃完饭后两人逛了一会街,见天色已晚张某便提出到宾馆去开房,对此小玉没有拒绝。两人随后来到昆山开发区的某宾馆开了一间房。第二天早上7时许,张某趁小玉上厕所的时候,将其遗留在床上的三星手机一部(鉴定价值3402元)及钱包一个(内有现金4000余元)偷走,并将小玉的所有联系方式均拉黑。无奈之下小玉选择了报警。归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7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3年9月的一天,90后女孩小玉通过微信认识了80后的张某,交谈过后张某便说请小玉吃饭,小玉欣然答应。吃完饭后两人逛了一会街,见天色已晚张某便提出到宾馆去开房,对此小玉没有拒绝。两人随后来到昆山开发区的某宾馆开了一间房。第二天早上7时许,张某趁小玉上厕所的时候,将其遗留在床上的三星手机一部(鉴定价值3402元)及钱包一个(内有现金4000余元)偷走,并将小玉的所有联系方式均拉黑。无奈之下小玉选择了报警。归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7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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