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8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是新一届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奋力推动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一年;是全省法院围绕大局,服务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的一年。
一年来,全省法院在省委正确领导、省人大有力监督、省政府坚强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郭庚茂书记视察法院重要指示,忠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35041件,同比上升4.12%。审结执结597474件,同比上升7.01%;其中,刑事案件66469件,判处犯罪分子83226人;民事案件364594件,诉讼标的金额584.39亿元;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16008件;减刑假释案件30926件;执结案件110903件,执结标的金额257.75亿元。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696件,同比上升3.68%;审结执结9003件,同比上升21.25%。
一、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改进司法作风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部署。我们把学习焦裕禄精神、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贯穿活动始终,体现法院鲜明特色。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征求意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收集各类建议1200余条,制定整改措施49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与群众血肉联系。
一是下大力气纠正冷横硬推、漠视百姓的特权思想。三级法院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实现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案件查询、诉前调解“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少跑一趟腿、少误一份工。722个人民法庭悬挂便民“小黑板”,告知法官工作动态,方便群众诉讼。开展正风肃纪整顿活动,对155个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进行司法巡查、明察暗访,18名态度生硬、行为骄横的干警受到严肃查处。大力实施司法救助,为21500余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缓减免交诉讼费用6523万元,让没钱的群众能打得起官司。
二是下大力气扭转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官僚作风。坚持下乡办案不鸣警笛、警车不停群众门口、雨天不开快车,组成480个巡回合议庭,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巡回审理案件14万余件。组织法官走进37300多个村庄、社区,担任“法官村长”、“社区主任”,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
三是下大力气整改办案拖拉、执法随意的衙门习气。严格审限管理,实行黄牌警示、红牌问责,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5.86%。开展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清结刑事案件170件,民事、行政案件147件。强化案件评查,定期对赴省进京上访、代表委员关注等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共评查案件4102件,依法纠正98件。
四是下大力气遏制吃拿卡要、枉法裁判的贪腐行为。推广廉政亲情寄语,把亲人的叮咛放在案头、刻在心中。开展接受当事人不当利益专项治理活动,对多次接受吃请、娱乐,造成恶劣影响的淇县法院干警王玉柱、孟相勉,分别给予行政开除和限期调离处分。严肃查处违反审判、执行纪律的人员,7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教育警示全省法官,谁损害群众利益、谁践踏法律尊严,就让谁付出代价。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富强、文明、平安、美丽河南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杀人、绑架、涉黑涉恶等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案件4650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5640人。“性奴案”主犯李浩、故意驾车冲撞人群的罪犯刘大孬、“公交车持刀杀人案”罪犯周江波,被依法判处死刑。依法严惩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案件17076件,判处犯罪分子24564人。入室抢劫、残忍灭门的罪犯石心文,结伙抢劫22次的主犯张四州被判处死刑。坚决惩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案件723件,涉案金额167.84亿元。圣沃投资担保公司王雨,非法集资97亿元,致5.98亿元无法追回,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2903名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等,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坚定不移惩治贪腐。中央、省委查处腐败力度空前,人民法院严惩腐败责无旁贷。我们重拳打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审结案件1951件,判处犯罪分子2840人,其中厅级干部13人,处级干部123人。以受贿罪判处开封市原市长周以忠、漯河市原市长吕清海、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郑建民无期徒刑;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原省委常务副秘书长陈江河、省安监局原党组书记李永新无期徒刑,判处安阳市原政协主席赵微有期徒刑十二年。加大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案件648件,判处犯罪分子1026人。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出台服务保障郑州航空港区、产业集聚区建设指导意见,成立巡回法庭,审结涉及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土地征收补偿等案件13643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设立183个金融审判庭、合议庭,审结融资担保、证券期货等案件18112件,金额57.32亿元。开展定点联系、定向服务,6582名法官担任企业联络员,帮助解决法律问题,审结涉企纠纷141379件。积极服务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协调化解重大矛盾纠纷79件。依法制裁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侵权、犯罪行为,审结案件1128件。尝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审结案件2794件。服务全省开放带动战略,坚持平等保护,办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及司法协助事务566件。
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坚持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依法行政,审结涉及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重点项目建设等群体性行政案件693件。加大行政纠纷协调化解力度,58.9%的案件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高于全国平均数9.56个百分点。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制作行政审判白皮书,公开发布食品安全管理、城市建设规划司法建议书,共提出司法建议362条。
强力破解执行难题。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全程参与,监督执结案件2158件,金额8.43亿元。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1770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999人(次),司法拘留186人,对恶意转移财产、抗拒执行的67名“老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73人慑于法律和舆论压力主动履行义务。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执结积案1219件。成立执行指挥中心,与银行、工商、公安等23个部门联网查询、联手协作,成功执结中粮集团、河南投资集团、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等申请执行的一批重大案件,受到郭庚茂书记、谢伏瞻省长和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充分肯定。
三、忠实践行为民宗旨,保障民生维护民权
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严厉打击“瘦肉精”、“地沟油”、“毒大米”等危害群众餐桌安全犯罪,对261人判处刑罚。宗连贵等28人生产销售假“金龙鱼”食用油,被判处十二年零六个月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704万元,入选2013年全国法院八大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制售假药犯罪,判处犯罪分子123人。判处生产销售假中药冲剂的罪犯刘德利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60万元,让利欲熏心的犯罪分子付出自由和金钱双重代价,坚决保护好老百姓的菜篮子、粮袋子、药罐子。
持续为农民工维权讨薪。连续五年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免收诉讼费,免收执行费。制作全国首部农民工讨薪题材宣传片《山道弯弯》,在火车站、汽车站循环播放,为农民工讨薪支招打气。与河南电视台联合推出《老赖哪里逃》栏目,183个法院微博联动配合,营造全社会声援农民工、谴责欠薪的强大舆论氛围。果断动用刑罚,对杨传峰等16名恶意欠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年共为19804人追回劳动报酬4.32亿元,让农民工兄弟有尊严地劳动、有体面地生活。
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坚持每年开学第一天上“第一堂法制课”,广大法官走进2800多所中小学校,举办法制讲座、模拟法庭3500余场,受教育学生39万余人。在全省中小学建立的“一校一法官”制度,被中央综治办、团中央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最佳事例奖。拍摄《我想叫声妈妈》等法制微电影6部,制作《成长路上,我们与法同行》漫画口袋书10万余册,发到在校中小学生、农民工子弟和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手中,为孩子们健康成长筑起了法律的屏障。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和收买被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判处犯罪分子275人,280名儿童重回父母怀抱。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对奸淫、猥亵4名幼女的李孝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强奸12名中学生的杨学奇、强奸10名小学生的李新功判处死刑,坚决斩断伸向孩子们的黑手。
妥善化解涉诉信访难题。畅通信访渠道,对来访群众做到“一句暖言、一杯开水、一个承诺”,共接待信访群众22400余人(次),处理涉诉信访案件15000余件。开展“法官大回访”活动,坚持带案下访、巡回接访、判后回访,化解难案老案874件。加强源头治理,诉前调解、诉讼调解结案18万余件,确保案结事了。经过努力,我省涉诉进京上访总量下降31.32%。
积极开展涉军维权。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举办法制讲座94场,组织观摩庭审64次。拓宽涉军维权渠道,已建成183个涉军合议庭,17个涉军社会法庭,161个巡回法庭和服务站,化解涉军纠纷648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推动军地军民融合发展。
四、持续推进改革创新,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方位深化司法公开。率先实现三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六年共上网文书60万余份,点击量超过5000万次,被最高法院在全国推广。周强院长评价,“河南裁判文书网已经成为国际法学界研究我国司法制度的资源‘富矿’”。扩大“豫法阳光”微博影响力,粉丝数量突破650万,处理网民诉求4.8万余件,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十大法院微博”第一名。积极推行庭审过程网络视频直播,直播案件4.5万余件,3648起案件实现“三同步两公开”,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创新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机制。成立全国第一个独立建制的减刑假释审判庭,推行开庭审理、裁前公示,选择典型案件直播庭审过程,10308件案件实现公开审判。严格规范涉黑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实行裁前报告、裁后备案制度,被最高法院在全国推广。
探索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为解决合议庭权责不明、合而不议等审判权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我们在36个法院试行新型合议庭制度,构建以主审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变人人平均办案为优秀法官办案,变承办人“一人说了算”为合议庭共同负责、集体把关。该制度实行以来,合议走过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案件质效有了明显提升,新型合议庭结案时间平均缩短了15天,服判息诉率提高近5个百分点。
拓展社会法庭覆盖面。目前全省共建立社会法庭2260个,调处纠纷22万余件。其中,交通、医疗、物业、少数民族等特色社会法庭190个,银行业、保险业、涉外商事、知识产权等行业社会法庭17个,选任1618名专业人士担任社会法官,高效便捷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905件,受到当事人及相关单位的好评。
五、严格落实错案责任终身追究,筑牢公正司法制度底线
不受制约的司法,必然导致权力滥用。为规范审判权正确行使,我们率先在全国实施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凡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错案的,不论调整到哪个岗位,不论在岗还是离职,主审法官都要终身负责;凡是疏于管理监督导致错案的,相关领导干部都要被严肃问责。去年下半年,在中央政法委出台政法干警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后,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
一是线索收集机制。成立举报中心,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主动从发回改判、媒体曝光、代表委员关注案件中发现问题,收集错案线索。
二是错案认定机制。引入第三方核查,邀请法学专家、资深律师、退休法官组成评查小组,对错案线索逐条审核,初步确认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认定。
三是责任追究机制。办错案的法官,属于法院在职人员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调离法院的,建议所在单位问责;已经退休的,降低、取消相应待遇。目前,已有10名法官、7名领导干部被追究错案责任。该制度的实施,倒逼法官时刻牢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人民利益重于泰山,要一辈子办公正案、办干净案,一辈子做有良知、敢担当的法官。
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确保法院正确发展方向
更加注重报告工作。凡法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点案件审判,均及时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协报告。去年,省法院就全国第六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向省委常委会作专项汇报,就刑事审判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就司法公开、执行积案清理等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协书面报告。每周发送“豫法阳光报告”彩信,通报工作情况,方便代表委员行使监督权。
更加注重接受监督。去年省“两会”向法院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1件,政协委员提案5项,目前已全部办结,并向46位代表委员进行了答复,代表委员均表示满意。共受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2031件,已办结1763件,代表委员满意的1752件,不满意的11件。对尚未办结和不满意的案件,我们将逐案督办、逐案沟通,努力得到代表委员的理解。
更加注重联络沟通。深化“一对一”结对联络,三级法院与每一名省人大代表建立了固定的联络关系。深入18个省辖市开展集中走访活动,主动上门联系代表委员。赠送专用信封,所有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问题均可直达省院院长。邀请5500余名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得到代表委员的全力支持。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省高院团结带领全省法院,砥砺奋进,务实苦干,刑事审判、少年审判、执行工作、减刑假释、司法公开等成为全国法院工作亮点。58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82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他们中,有洛阳栾川法院王海涛,坚守高山法庭13载,一双脚板踏遍194个村庄的沟沟坎坎,百姓称他为“农民庭长”;全省“办案状元”、郑州高新区法院李建涛,年结案700余件,台历中从无休息日、本子上排满案件表;商丘中院张晓华,路遇车祸出手搭救,倾囊相助不留姓名,引发“全城找人”的感人景况;信阳固始法院方俊裔,虽到退休年龄,却放不下对诉讼群众的牵挂,冒雨下乡办案返回路上,突遇山洪以身殉职。他们是忠诚履职的先进代表,是亲民爱民的时代楷模。
成绩的取得,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有力监督,省政府、省政协、省直政法部门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法院工作提出了十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向驻豫部队和武警官兵,向政法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案件质量效率仍然不高。少数案件认定事实不清,审查证据不严,适用法律不准,一些案件随意延长审限,几次发回重审,群众意见很大。二是涉诉信访总量仍在高位徘徊。前清后积、边清边积的问题尚未根治,全省法院赴京上访案件还有3540多件。三是执行难问题远未解决。一些案件久拖不执,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兑现,“法律白条”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四是司法作风仍需改进。个别法官对当事人态度生硬冷漠,对群众诉求敷衍塞责,少数法官工作不负责任,判前不释法、判后不答疑,案结事不了。五是司法能力还不够强。有的法官不理解立法精神,不了解社情民意,判决结果违背社会基本常识;有的裁判文书说理不清,晦涩难懂,当事人看不明白。六是法院管理还不够严。个别法院纪律松弛,管理松懈,群众满意度不高。七是司法不廉问题仍有发生。少数法官利用审判权、执行权搞权钱交易、枉法裁判,甚至故意压案不办,等人送礼说情,严重损害法院形象。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整改,也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继续给予监督、批评。
2014年的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十八届三中全会绘就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开启了司法改革的崭新篇章。2014年,最鲜明的特征是改革,最响亮的声音是改革,人民法院面临的机遇千载难逢,挑战前所未有。我们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总目标,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保障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是全省法院的首要政治责任。我们将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市场经济秩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推进平安河南建设。严肃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既打“老虎”又拍“苍蝇”,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与港区建立直通车制度,发挥港区法院作用,妥善审理涉及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金融结算等新型案件,助力航空港建设。密切关注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矛盾纠纷,审理好农村土地流转、城中村改造、房地产开发等案件,为城乡一体协调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坚持党的领导,是司法改革免入歧途、少走弯路的根本保障。我们将按照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在省委的领导下,从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健全司法权运行机制、完善司法人权保障三个方面,加强调研论证,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加快建设省直属中级人民法院,直接监督指导10个省管县(市)法院,支持省直管县改革顺利推进。向最高法院申请成立郑州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知识产权案件,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继续推行新型合议庭,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有罪坚决判刑,无罪坚决放人。
三、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把群众最关切的事办好。建立微博、微信、微视“三微一体”便民互动平台,为群众预约立案、案件查询、投诉举报提供网上全程服务。推动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到位,让老百姓“屈死不告状”成为历史,让“打官司上法院”成为常态。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每月公布一次“赖账户”黑名单,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积极参与省委、省政府部署的蓝天工程、碧水工程、乡村清洁工程,发挥刑罚威慑力,合力解决城市雾霾、水土污染、食品安全等重大民生问题,依法保护好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呵护好中原大地绿水清山。
四、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实现审判公开透明。在三级法院官方网站公布法院地址,公开庭长、审判长、主审法官姓名及联系方式,让打官司群众能找到法院的门、见到办案的人。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个例,不上网的案件要经过严格审批。探索诉讼资产网上司法拍卖,借助网络透明度,杜绝串标围标、违法执行等暗箱操作。开通执行短信发送系统,当事人不来法院就能了解案件执行进展。大力推进减刑假释裁判过程公开,省法院三分之二、中级法院二分之一以上的减刑假释案件实现开庭审理。实施人民陪审员数量“双倍增”计划,重大疑难案件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邀请普通民众组成人民观审团参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正风肃纪反腐治贪,凝聚司法正能量。法官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牛鼻子”。我们将全面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公布举报电话,凡因庸懒散奢、冷横硬推、吃拿卡要被举报的,立即停职核查,情节严重的,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完善司法巡查、案件评查、明察暗访等工作机制,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关键部门和风险岗位,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电”,打造严密结实的“制度铁笼”。严格落实“十条禁令”,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以动真碰硬、敢于亮剑的精神,严肃查处既想有法官的荣耀、又想发不义之财的害群之马,让贪腐行为无处遁形,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六、主动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站稳脚跟执法,挺直脊梁办案,确保“刀把子”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自觉遵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每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专项工作,每半年汇报一次整体工作,每周通过“豫法阳光报告”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开展定期走访活动,三级法院联络员全年面对面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不少于两次。开通专用电子邮箱、微信群,方便代表委员随时反映问题。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凡不满意的,全部由省法院督办,全部邀请代表委员监督办理,全部当面沟通答复,真心诚意对代表委员负责。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铸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新时期人民法官队伍,坚决贯彻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踏踏实实,奋力工作,为推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的宏伟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马锡五审判方式:抗日战争时期,马锡五同志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创造的审判方式。主要特点: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了解案情;依靠群众、尊重群众意见;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坚持原则,依法办事。2008年,河南法院在全国率先提出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
便民“小黑板”:省法院推行的便民措施。在全省人民法庭醒目位置悬挂“小黑板”,注明法官姓名、联系方式、当日工作动态等,并预留留言位置,方便群众诉讼。
廉政亲情寄语:廉政文化建设的一种方式,从2013年开始在全省法院推行。由干警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书写廉洁司法的期望话语,统一制作后悬挂于干警办公室的墙壁或摆放在办公桌上,用亲情的力量时刻警示鞭策干警自省自律。2013年5月10日,郭庚茂书记视察省法院时,对廉政亲情寄语给予充分肯定。
性奴案:即李浩强奸、故意杀人、组织卖淫、传播淫秽物品牟利、非法拘禁一案。被告人李浩在其住处地下室开挖地窖,2009年10月至2011年9月,先后将6名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并杀害两人。一、二审法院判处其死刑,已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刘大孬危害公共安全案:2010年6月1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一拆迁公司,在按要求对南刘庄村已同意拆迁的房屋进行拆除时,刘大孬驾驶货车阻拦相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并多次冲撞在场群众,致4人死亡、2人重伤、5人轻伤、8人受伤。一、二审法院判处其死刑,已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公交车持刀杀人案:2013年8月19日,被告人周江波为泄私愤,携带尖刀登上安阳市区A1路公交车,在抢夺方向盘、意图造成公交车与迎面驶来的大货车相撞未果后,持刀对车内乘客乱捅乱刺,造成3人死亡、4人重伤、11人轻微伤。一审法院判处其死刑,经省法院复核同意,已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石心文抢劫灭门案:2012年2月11日晚,石心文在平顶山市石龙区某村其干女儿刘某某家留宿,实施盗窃被发现后,将刘某某一家四口人及留宿的梁某某杀害,并致留宿的李某某重伤。一、二审法院判处其死刑,已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张四州抢劫案: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张四州伙同他人以农村留守人员为主要侵害对象,在永城市深夜持刀入户抢劫22次,抢劫财物价值24390元,致1人重伤,并强奸妇女5人。一审法院判处其死刑,经省法院复核同意,已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王雨集资诈骗案:2008年至2011年9月,被告人王雨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个人或圣沃投资担保公司名义非法集资970841.83万元,其中 77001.46万元未能兑付,案发后追回17227.48万元,造成实际损失59773.98万元。根据法律规定,王雨集资诈骗数额为77001.46万元,考虑到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周以忠受贿案:周以忠在担任南阳市委副书记、开封市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规划出让、拨付经费及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共非法收受人民币951.5万元、美元55.2万元、欧元8.1万元、港元10万元、加元1万元、购物卡7万元、手表两块价值27.22万元。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吕清海受贿案:吕清海在担任周口市副市长、神马集团董事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职务调整、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03.1万元、港币200万元、美元1.9万元、金条、汽车等物品价值82万余元。吕清海到案后全部退赃,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
郑建民受贿案:郑建民在担任新郑卷烟厂厂长、省烟草公司副总经理、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照相器材、手表、房屋、金条等折合人民币2822.35万元,另收受美元3.58万元、欧元1.12万元,索取他人人民币65万元。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江河受贿案:陈江河在担任杞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开封市委常委、秘书长,省委副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26.22万元、美元8000元、购物卡9.1万元、手表5块价值31.59万港币。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永新受贿案:李永新在担任鹤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他人财物407.06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79.9万元;侵吞公共财物合计290.4万元;挪用公款共计6450万元。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现正在二审中。
赵微受贿案:赵微在担任安阳市委副书记、安阳市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73万元、欧元2万元、轿车一辆价值28.15万元。赵微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全部退赃,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全部集中到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河南高院是全国5个试点高院之一。
行政相对人:是指与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行政相对人进入诉讼程序后,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成为被告。
行政审判白皮书:即《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主要内容是人民法院对上年度审理的行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行政案件的总体情况及特点、规律,分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并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提出建议。
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主要是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通报,在高消费、出境、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其进行限制。
中粮集团申请执行案:中粮集团申请执行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一案,经法院多次组织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执行款,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国务院国资委专门向最高人民法院致信感谢,并表示将加大在河南的投资力度。
河南投资集团申请执行案:河南投资集团申请执行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案,省法院在两次依法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持有股份的情况下,考虑到强制执行会导致国企失去对大型企业的控股地位,影响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及时变更强制措施,经多次做和解工作,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并自动履行,并达成了新一轮合作意向。
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申请执行案: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申请执行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一案,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冻结了该公司持有的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110万股股权,时值股市变幻不定,为达到既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避免给被执行人造成损失的效果,法院与当事人协商选择处置股权最佳时机,以当时股市最高价成功变卖股权,双方当事人均很满意。
宗连贵等28人制售假食用油案:宗连贵伙同他人从2008年8月至2011年9月,制售假冒“金龙鱼”等注册商标的食用油,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宗连贵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其他27名被告人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总额2704万元。最高人民法院评价,该案的犯罪数额之高、危害之深、影响之广、判处的罚金之高,在全国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罕见,体现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精神。
三同步两公开:我省法院推进阳光司法的创新举措。即开庭审理时,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展示庭审证据、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
社会法庭:全省法院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尝试,主要是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聘请在乡村德高望重、热心公益、有较高解决纠纷能力的群众,或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社会法官,依据法律法规、乡规民约、行业惯例、道德伦理、人情大义等自主、自治协商调处民间纠纷。
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省法院2012年4月出台制度规定,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办错案的法官,不论是升职、离岗、辞职、退休,都要追究责任。构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有:违反规定私自办理案件或内外勾结制造假案;毁弃、篡改、隐匿、伪造证据或指使、帮助他人作伪证;私自制作诉讼文书,或违背合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制作诉讼文书,或因重大过失导致诉讼文书主文错误,造成严重后果;汇报案情时故意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或提供虚假材料;故意违反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或采取强制措施有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
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见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32条:“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知识产权法院:见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13条:“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有利于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2012年11月,国家区域性专利审查协作中心落户郑州,是我省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有利条件。
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见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33条:“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省法院正在推行的新型合议庭制度,是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的有益尝试。
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无罪推定是指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5条规定,疑罪从无是指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人民陪审员“双倍增计划”: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为让更多的普通群众走进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省法院决定实施“双倍增计划”。目前,已经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倍增计划”,2014年底之前将再增补1万名。
人民观审团:省法院为推进司法民主化、大众化,在人民陪审团试点的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思路采取的一项创新举措。主要运作模式是,组建以普通群众为主的人民观审团成员库,在审理案件时,随机选取9—13人,组成人民观审团旁听案件庭审,并对案件处理发表意见,为法院裁判提供民意参考。
十条禁令:省法院为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制定的十条铁律。内容为:严禁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偏袒一方当事人;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所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钱物;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便利参与营利性活动及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或代理人,向律师、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借用钱物,要求其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违规为案件当事人推荐、指定资产评估、拍卖机构;严禁违反规定插手过问职务外案件,干预下级法院办案;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严禁滥用戒具,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对当事人采取冷、横、硬、推、拖等不负责任的态度;严禁酒后驾车、开庭、执行公务及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使用警(公)车旅游、参与婚丧嫁娶、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其他公车私用行为。